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8/09/05 22:51:17瀏覽465|回應0|推薦1 | |
台灣的蠶業發展歷史可粗略分為下列幾個階段:
1.起源期明末鄭氏來台 根據《蠶絲要鑑》記載,:「距今二00年前,鄭成功時,由中國內地攜蠶種於台灣南部試育 。」 2.發端期清康熙年間 清康熙22年(1683年),臺灣歸清版圖,漢民移居驟增,土人歸化而來者,亦日有所聞。耕稼之事粗具,蠶桑之事則未完備,帛布綢縐則多來自中土。 於是識者憂患之,相繼呼籲興舉蠶政。藍鼎元《臺灣記遊》中有謂:「臺地不事蠶桑,不種棉苧,故庶民多遊惰,婦女衣綺羅珠翠,好遊成俗,則桑麻之政不可緩也 」。自此以後,當局者漸加注意,乃有興辦蠶事之舉。《諸羅縣誌》記載:「邇者滿大中丞曾著蠶桑要法以教閩人矣。其援據經傳所載,有云天下之土,無不宜於蠶桑者,而特慮夫育蠶樹桑之法,或未講明而習熟,于是繪為十二圖而詳詔之,今頒在郡縣者可考也。諸羅下土墳壚小雅之詩曰:濕桑有阿,其有灘,開畝樹桑,蕃衍無難。因以購種育蠶,蠶事興矣」 。 3.蠶業推動之始則為劉銘傳時代 蠶業政策則是光緒11年(1885年)臺灣設省劉銘傳為巡撫後,才漸有與聞。當時在臺北豪富林維源者於臺北之大龍洞、大稻埕、冷水坑、土城等地栽桑養蠶,並行繅絲,遂定臺灣蠶業之初步基礎。劉銘傳命撫墾局興辦蠶業,派員長駐卓蘭、大坪林,倡導養蠶,委派雲林(今斗六)知縣李聯奎等人赴大陸考察蠶桑事業,奠定台灣蠶業基礎。當時並設有蠶桑局,標明台灣蠶桑業已具一定規模 「咸、同間,臺南上橫街有蔡某者設「雲錦號」,始有機織;所出之貨,不遜中土。蓋其撚絲染色,花樣翻新,別出心裁,非他人所得而比也。 」光緒帝大婚時,衣褥之類用品均以此製成,「內庭大悅,以為江浙官局織造者猶有遜色」。 4.蠶業的企業性之展開,為日據以後 主要是日本自明治維新以來,為了超越我國之蠶絲生產,爭奪世界生絲外銷的市場,自1850年代至1920年代以前,來華者盛,蠶絲生產即是他們非常注意的方向,如何利用台灣的氣候等適宜因素發展蠶業以助長日本蠶絲業的發展,建立其在國際市場上的獨佔地位,即成為日據殖民經濟政策的重點之一。 總督府即從大正元年(1912年)開始獎勵養蠶,經過十年後逐漸普及,主要是借重當地發展蠶業的優勢,氣候適宜發展蠶業及勞動力成本較低。 臺灣養蠶分佈區域,可別為兩大區:山地養蠶區和平地養蠶區。平地區域如臺北之海山區之土城、三峽;文山區之新店、深坑;蘇澳區之蘇澳。而新竹如竹南區之三灣、造橋、頭份、後龍、南庄;竹東區之芎林、北埔、寶山;苗栗區之頭屋、三叉、公館、銅鑼、四湖、通霄;大湖區之大湖、卓蘭、獅潭等地。此外,大溪區及桃園區亦有少量飼養。而臺中如能高區之國姓、埔里;新高區之魚池均不少。高雄則為旗山區之橫山及屏東均有少數產量,另如花蓮及臺東亦有少量分佈 。 而蠶業的發展中,製種事業的重要性遠超過製絲事業的發展,這是由於臺灣在農業上具有天賦的培育種苗之優越條件,且近代企業,都有其分工的必要性,臺灣許多事業沒有完整獨立的可能,蠶絲生產的重要並不比蠶種生產的重要為大,蠶種生產的價值也不比蠶絲生產為小,因此臺灣自然發展為蠶種生產之地,而其分佈地點仍以新竹州為中心,苗栗及大湖郡則為大宗 昭和五年後受製種事業發達影響,絲製工場銳減,爾後僅存者只有大湖、苗栗兩地蠶業組合所經營之兩工場而已。十九年,新竹紡織株式會社成立,苗栗製絲場之業務亦併於該會社。光復後,臺灣蠶絲株式會社停辦,新竹紡織株式會社為臺灣工礦公司所接收,其中之製絲業務乃由該公司之苗栗蠶絲工場接收經營。 以大湖為重心的蠶業發展係溯源自光緒13年(1887年),撫懇局總長梁子嘉氏留駐於卓蘭大平林地方獎勵高山人民養蠶,是為本區蠶業之嚆矢。1909年,日人田原千彥氏視察本區,認為極宜養蠶,遂由日本輸進蠶種加以試育,結果成績頗佳,於是乃勸導一般居民從事養蠶工作 。而本區製種事業始於昭和二年,當時有日本熊本縣蠶業試驗場經日人田原氏之介紹,從事原種繁殖;以後繼之者有日本郡馬縣蠶種業組合等蠶業團體派員來區,利用分場制度從事原蠶飼育製種後,再行攜返日本。 另有製絲及加工業,開端於昭和八年,當時新竹州農會創立乾繭場一處,除進行烘繭外,復營繅絲及繭加工事業;最盛時年產生絲約700公斤,絲綿被205條,其他絲綿衣物300件。光復以後,新竹縣農會接收原有設備,改稱大湖加工場,繼續營業。1951年該場經苗栗縣農會接收整理復工後,繅絲織襪。除此而外,尚有蠶業合作社之設立,為本區蠶校畢業學生所發起組織者,亦從事於絲綿製造工作。而當地民營之繅絲廠戰後則轉由工礦公司統一接收 。 |
|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