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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車很型,但不是怎麼騎都行
2009/04/01 16:36:10瀏覽1553|回應4|推薦11

天底下的事物,似乎永遠都逃不過「福禍相倚」的命運,也印證了「譽之所至,謗亦隨之」,單車如今已從艱困年代的人民代步工具,搖身一變成為新時代的流行寵兒。騎單車,可以是一種「我騎故我在」的苦行僧流浪象徵,可以是一種響應環保節能減碳的健康新主張;當然,更可以是一種時尚工業爭先恐後為它粉飾上妝的「潮物」。

不管是什麼目的,騎單車都是一件美事。但是近期來屢見不鮮的單車騎士傷亡事件,卻令人捏把冷汗,大嘆「想要健康,卻賠了性命」。撇開那些因為不諳騎乘技巧的因素,這些因為騎單車而率先流汗流血的騎士,用身體印證出騎單車這種運動還有許多常人所不了解之處。但是,除了這些較專業的技術原因之外,我這位尚未加入單車一族的小市民,對廣大單車一族,卻著實有些話想說。

騎單車,很能表現出台灣人隨興自在、卻也把方便當隨便的一面。跨上單車,彷彿全世界都該為你鼓掌,因為我節能減碳、因為我車速慢沒有威脅,所以大家都該禮讓。是這樣嗎?平日不管開車騎機車或步行,在十字路口,最常看到的就是單車闖紅燈,全副武裝的騎士呼嘯而過,手無寸鐵、腳蹬藍白拖的叔叔伯伯大嬸則旁若無人地穿越。唉,難道紅綠燈不是給騎單車的人看的嗎?我想,是仗著沒有車牌不會被違規照相才這樣有恃無恐吧!

在台灣,只要發生車禍,不管誰對誰錯,責任歸屬通常是大車>小車>行人」,交通「弱勢」如小車行人雖然在馬路虎口上飽受大車威脅,但是肇事比率可不見得比大車少,一旦發生事故,總有些「把弱勢當優勢」的肇事者不分青紅皂白地開始撒潑,企圖以矯情的可憐姿態逃避責任。這種心態,敢問是可取的嗎?

每每行駛在路上,被各種方向竄出的人車驚嚇之餘,都會想台灣的交通規則是否可以另立「不遵守交通規則,使其他駕駛人或行人受到驚嚇之人車,依法應處以……」之類的罰則。各位單車騎士啊,不是騎單車就可以隨意逆向行駛,你很悠哉沒錯,但是被你嚇到的人車可不這麼想;不是沒車牌就可以不用遵守紅綠燈,也許你視生命如浮雲,但別人可是有一家老小要養、有似錦前程要去開創啊!

在未處罰騎乘機車不戴安全帽之前,我就是個不分陰晴寒暑、只要騎機車就全副武裝的乖乖牌,原因很簡單,戴安全帽戴口罩戴手套穿外套除了可以讓自己隔絕於髒空氣紫外線歹徒之餘,更是愛惜自己這條命啊!自己的生命安全,為什麼要讓政府來規範才知道要珍惜呢?

~2009/04/03榮登聯合新聞網首頁文章(意見評論/城邦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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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luevita&aid=2805630
 引用者清單(1)  
2009/04/04 00:37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政府總是慢半拍? 騎自行車於汽機車道,應戴安全帽!!!

 回應文章

同感
台灣人太隋便
2009/04/15 01:13
感謝版主說出了我的怨氣, 真恨那群單車族, 隋意地侵犯人行道,在騎樓與行人爭道, 甚至按鈴要行人讓路.......可惡極了.
bluevita(bluevita) 於 2009-04-15 18:14 回覆:
您說的很是,我想當前的台灣,不管是汽車族、機車族、行人一族都已受到單車族的威脅,他們很需要被好好的提醒與監督。車不好好騎,害了人就該打,出事了就不要怪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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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稱還真多
2009/04/04 22:41
腳踏車.單車.自行車.鐵馬.小褶.登山車.自由車.這麼多名稱.結果都是指一樣東西.不知媒體還能發明甚麼新名詞?
bluevita(bluevita) 於 2009-04-04 23:14 回覆:

感謝您的來訪,不過---您提到的這些名詞中,腳踏車、單車、自行車、鐵馬應該是同一樣東西,長相一樣功能也一樣;"小摺"指的是折疊式腳踏車,體積較輕巧、收納更簡便,方便人們攜帶,雖然很久以前就有摺疊式腳踏車,但是現在很夯的"小摺",當然比以前的版本更小,搭乘捷運時很適合。

"登山車"雖然也是腳踏車單車,但是功能比一般的鐵馬更好,更適合越野,價格自然更貴。至於"自由車",我想大多數人不會這樣稱呼這台兩輪的代步工具,因為會提到自由車,多半是講什麼"環法自由車大賽"、"國際自由車環台賽"之類的專業或業餘比賽吧!

對於存在歷史這麼悠久的東西,會有很多名詞是很正常也很有意義的,代表某時某地語言文化的演變,媒體倒不見得是名詞的創造者喔!

以上為個人淺見,聽聽就好!


李深耕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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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總是慢半拍? 騎自行車於汽機車道,應戴安全帽!!! 2008/03/09
2009/04/04 00:40

政府總是慢半拍? 騎自行車於汽機車道,應戴安全帽!!! 2008/03/09

http://blog.udn.com/glee/1679387

騎自行車於汽機車道,戴安全帽,無足夠數據證實戴安全帽與傷亡有絕對關係嗎?
就如同,騎機車戴安全帽,無足夠數據證實戴安全帽與傷亡有絕對關係嗎?

以前:
政府慢半拍規定: 騎機車戴安全帽!!!
政府慢半拍規定: 政府強制要求所有遊覽車及轎車的後座均應配有安全帶!!!

現在:
政府慢半拍規定(總是有理由): 騎自行車於汽機車道,應戴安全帽!!!


bluevita(bluevita) 於 2009-04-04 01:14 回覆:

我同意你的看法,總是要等到事故發生了,媒體報導了,輿論沸騰了,政府才要後知後覺地來規定這規定那的。就算真如數據顯示的---"無法證實戴安全帽與傷亡有絕對關係",但是以單車的速度,若是被機車或汽車給撞飛了,後果是我們可以想見的。難道政府思考的角度只是單車與單車相撞嗎?

台灣的道路狀況根本還談不上適宜騎單車,為了保護骨子裡超樂天的可愛台灣人---老轉著"不會那麼倒楣吧"、"戴安全帽好熱"、"我騎很慢啊"這類不見棺材不掉淚的念頭,似乎也只能指望政府及早立法並嚴格執法,叫這些穿梭在大街小巷、與人車爭道的單車騎士們,乖乖戴上安全帽,遵守交通規則,別讓單車也成為馬路公害了!


隨興(隨時換)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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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
2009/04/02 11:34
有一回邊騎單車邊抽菸的老阿伯說巧不巧,剛好菸灰隨風飄到了路邊等紅綠燈小朋友的眼睛,好危險,還好最後無礙,瞧那"肇事"的老阿伯還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哇咧!旁觀者都快追打他了,別怪人家沒"敬老",那真是個"老不修"........
bluevita(bluevita) 於 2009-04-02 14:32 回覆:
感謝你的認同,不是我要批評騎單車的人,雖然騎機車或開車的不守交通規則為害更大。但是總覺得騎單車的人那副無所謂的態度很要不得,真要發生事情該怪誰呢?勿以惡小而為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