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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5 01:14:31瀏覽427|回應2|推薦5 | |
還沒update我的手機款式,卻已經在這兩年內陸續刪除了幾位朋友的手機號碼。減少了這支K700i的記憶體負擔,卻增加了自己大腦記憶體的沉重印痕。 會刪除,當然都是因為不愉快的事。有公事有私事,有傷害有痛苦,有荒謬有離譜。有些事,除了少數幾位當事人知曉,我實在無法在部落格上說清楚講明白,如果此生無法再讓刪除的手機號碼再度名列通訊錄,那這些往事,就只能隨著我長眠之後,塵歸塵,土歸土了。 Dear S & J,我很遺憾在知道事情的當下,沒有二話馬上寫e-mail告訴你們,合作關係到此為止。說實話,我很高興你們給我這樣的機會輕鬆決定 fire你們,因為人在江湖總是身不由己,大家都是出來混口飯吃,總是盡量與人為善、廣結善緣,不把人逼到某種程度,誰又希望做出這種絕交的決定呢? 為了多接案子,我真的忍耐你們很久了,你們主動提供的案源,進行之後幾乎從不曾告訴我進度如何,若我不問你們從來不說。有一次我實在忍不住,若無其事的提出我的疑惑,豈料 J 的答案是「你的msn標題又沒有寫名字,我怎麼知道你是哪一個啊?」當下我的反應只有錯愕----怎麼,你們聯絡人的方式只有msn嗎?手機或 e-mail你們都不會用嗎?這是什麼思維模式呢? 或許也真是頻率不同、緣分不夠吧!與你們合作的案子,九成以上都僅止於提案階段就胎死腹中,但是我實在很難忘記那一次提的案子,我們很慎重的約出來談提案方向,然後回去各自作業,我的文案完成之後給了你們,卻枯等兩個禮拜沒有收到你們的任何回音與設計成品。兩周後我忍不住問了,你們給我的答案真是雲淡風輕,「哦~~因為最近很忙,所以那一篇都沒動ㄟ!」 吃過你們無數軟釘子,我老覺得自己在跟石頭說話,因為你們不痛不癢;久而久之,就彷彿是在跟空氣說話了。你們還記得嗎?終於一起合作的這個案子進行期間,曾經有一度與業主開會,居然是開會當天當時業主打給我,我才知道你們在場而我完全狀況外,事後卻也不見你們跟我說一聲。這個案子,我應該算是你們的一員吧!難不成你們認為業主有通知我的責任與義務嗎? 發生過這些事,我真的對你們的行事風格敬謝不敏,但是礙於畢竟是在合作中,只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算了。但是竟然可以發生這樣的荒唐事---案子已結案了近兩個月,我卻不知情!如果不是我與業主聯絡,誰也不知道居然會有這樣天大的笑話活生生血淋淋地上演! 當然,即使我發出抗議,你們還是沒有一通電話親自致歉,如果寫 e-mail可以完整表達你們的歉意(一開頭還說看到我的信覺得很錯愕呢),那我只能慶幸老天終於給我這次的機會痛快跟你們說再見,我實在無法跟漠視別人感受的人合作。 你們到底是刻意呢?還是無心?如果你們真是刻意排斥我,那很單純,道不同不相為謀,想幹掉我其實不用這麼辛苦,當面說都沒關係。但若是無心呢?那就讓人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了,可以忙到忘記告訴合作夥伴「結案」這種大事,那到底還有什麼事是你們記得的呢? 我刪除你們的手機號碼,是件自然到如日升月落的事。我認為你們和我應該是來自不同星球的人,語言不通,無法溝通,雖然我們講的都是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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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