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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9/15 20:15:39瀏覽127|回應1|推薦4 | |
據新聞媒體報導,泰國佛教界近期爆發震撼全國的重大桃色與貪腐醜聞,大城府皇家名剎「佛泰沙旺寺」(Wat Phutthaisawan)的 66歲前住持龍婆卓(阿贊初),因涉嫌侵占超過9,200萬泰銖(約新台幣8,800萬元)的廟產遭到逮捕。更令社會譁然的是,他與一名47歲的核心女信徒在寺內法堂、餐桌上發生親密性行為,雙修過程全被寺內的監視器全程錄下。 泰國這起社會案件的涉案主嫌,也就是住持龍婆卓,35歲前曾任乩童並開過算命館,有過一段兩年的婚姻,出家後因擅長製作護身符(佛牌)而聞名,吸引無數政府官員與富商信奉(關於佛牌的知識,可參考YouTube節目【靈異錯別字】)。 而桃色女主角則是愛姐普雅薇,是47歲的涉案女信徒,30年前曾是泰國頂尖名校的啦啦隊校花,她曾遭遇婚姻失敗、被前夫騙走3,000萬泰銖而宣告破產,3年前因精神低谷前往寺廟尋求寄託,隨後與住持搭上。原本破產的她,在短短3年內名下暴增驚人資產,成為洗錢案的關鍵涉案人。 除了這次曝光的「愛姐」之外,龍婆卓還另有兩名關係極度密切的女性「地下密友」,第一位年約40多歲,是住持出家前的前妻,經營保養品業,過去常以做功德的名義頻繁出入寺廟;第二位年約50歲,穿著時髦且容貌姣好,過去甚至被允許自由進出僧舍(禪房)。 但地方村民指出,自從這名前校花啦啦隊「愛姐」出現後,另外兩名女密友就變得極少在寺廟露面。 贓款手法與政商牽連方面,龍婆卓將廟內販售佛牌與宗教聖物的收入私吞,拒絕存入寺廟官方帳戶,而是轉手匯入自己私設的基金會與共犯帳戶中。對於此案,泰國警方已查獲價值約 2.15 億泰銖的資產,包含 16 公斤的金條、大批珠寶,以及 28 份土地所有權證。 此案意外波及泰國政壇,泰國總理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曾於2023年公開佩戴並讚揚由該住持製作、估價高達 300 萬泰銖的黃金護身符,醜聞爆發後,阿努廷佩戴佛牌的照片再度被網友挖出酸爆,重創政府形象。 龍婆卓這起結合了「宗教破戒、校花私通、侵吞公款、政界牽連」的連環醜聞,已嚴重打擊泰國民眾對佛教機構的信任,他目前已經被關押,泰國警方正擴大追查其他共犯與銀行帳戶。 在事件發之前,龍婆卓顯然是個深受一些泰國政要、富商乃至一般民眾的信任,這任的來源,其一自然是泰國和尚或僧侶的社會地位崇高,這是因為佛教被視為泰國的國教與文化基石,換言之,龍婆卓或者泰國僧侶這個群體,信任的來源之一便是對於佛教在泰國虔誠而廣泛、普遍的信仰,是為臺灣社會學者孫中興所歸納之人際信任來源中的宗教信仰因素。 在泰國,一般民眾見到僧侶會雙手合十禮拜,依據泰國傳統禮儀,即使是泰國國王見到高階僧侶,也會主動向僧人合十或回禮,而僧人通常不需回禮。泰國僧侶在公共場合備受禮讓,享有專屬座位(如公車或捷運上的僧侶專座)、搭乘公營公車免費,甚至擁有專屬的僧侶醫院。僧侶代表著道德與神聖,民眾深信透過布施、供養僧人可以累積福報(做功德),這深深嵌入泰國人的日常生活與價值觀中。 龍婆卓本身獲得信任的來源,如製作佛牌得到一些富商、政要的信任,這也是因為宗教信仰的觀念,使得佛牌在泰國社會被約定俗成地認為,只要得到便能獲得佛祖的保護,由於佛教信仰在泰國,看來是既普及於統治階層,也普及於庶民階層,也可能因為有些泰國政要、富商或一般民眾,覺得龍婆卓做的佛牌很靈驗,因此就信任他。 對照美國社會學者馬克·格蘭諾維特(Mark Granovetter)所列出的信任分類,龍婆卓受到一些政要、富商或民眾的信任,最主要是基於對他人的了解或利益的算計而產生的信任,相信他很靈驗,另外也可能龍婆卓在泰國一些佛教信徒的心中,具有一定的領袖氣質、一定的卡里斯馬權威,因而對其所說的話特別信任。 而桃色醜聞中的女主角愛姊,一開始會前往龍婆卓擔任住持的寺廟,我想也可能是社會關係網絡中人,特別是其他與愛姊有親密關係的家人親友的介紹或引薦,因為馬克·格蘭諾維特所說的基於人際關係的信任,或者孫中興所提來自親友(介紹)的信任,加上可能從小在社會化的過程中,也有內化一些有關佛教的宗教信仰思想,加上可能也相信龍婆卓的佛牌很靈驗,其寺廟提供了精神的寄託,因而就信任龍婆卓,最後跟對方漸漸凝聚起親密關係。 而身為寺廟住持的龍婆卓,對於所在的寺廟也自然掌握支配權力,在加上周遭所接觸之人及社會關係網絡中人對他的信任,以及其僧侶身分在泰國社會中的崇高地位所獲致的普遍信任,再加上龍婆卓可能還自恃與一些泰國政商名流有建立信任關係,犯法不一定會被查獲或法辦,故可能使得他有恃無恐地挪用寺廟販售佛牌或宗教聖物的收入私吞。 以我過往的社會觀察經驗,人們對於內心強烈信仰之符號或圖騰,經常願意不惜代價地得到,商人也樂於鼓動各式各樣的符號消費,龍婆卓所在的寺廟,想來以往也因鼓動佛牌或宗教聖物的符號消費而賺了大錢,心術不正的龍婆卓,便利用他人的信任私吞了這符號消費的巨額收益。 看泰國這起醜聞,我也想起臺灣過往同樣發生過一些宗教斂財、桃色醜聞,案件當中也常有類似於龍婆卓這樣利用廣大教團成員的信任,而假借宗教儀式之名,如男女雙修、改運之類的而大搞男女關係,或者巧立名目來詐取信徒的錢財,只能說,訴諸於對符號、圖騰之信仰而獲取收益的宗教事業,由於往往是有廣大而基於強烈情感的宗教周邊商品或科儀消費,因而利益龐大且主事者往往有一定的權勢、地位,以致有些不肖人士就利用,來做一些損人利己的事情。 我認為這龍婆卓應該要以泰國的法律嚴懲,而臺灣那些宗教斂財或性犯罪、暴力虐待的事情,也都該嚴加查辦,如此才比較能收警惕之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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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