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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4 14:14:33瀏覽319|回應2|推薦15 | |
【柯文哲農地挖出磚頭、鋼筋 竹市環保局稽查後這麼說】報導,臺灣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所有之新竹市東區隆恩段1320地號土地於今年12月22日進行水泥刨除作業,經開挖發現磚頭、鋼筋、石頭,民主進步黨新竹市議會黨團總召陳建名要求市府調查是否違法。 後經新竹市環境保護局現場勘查,該處水泥地坪開挖後,下方為泥、土、砂及石頭等混合之營建剩餘土石方,並參雜有少量鋼筋與少量混凝土塊,初步未見所謂事業廢棄物或營建廢棄物等棄置之情形。 對此,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局引用【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5條第4款規定,表示現場有與農業經營無關或妨礙耕作之障礙物、砂石、廢棄物、柏油、水泥等使用情形,不得認定為農業使用,而這條規定的引用,不知是新竹市政府產業發展處用錯法條,還是記者誤解寫錯,與現況的樣態有些落差。 因為案發土地係屬「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原先一開始被踢爆的鋪設水泥而停放遊覽車等使用,是違反了農牧用地在【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第3項附表1之中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爾後遊覽車撤走只剩水泥鋪面,則主要是因為沒有依照【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申請農業設施容許,因此仍是農地違規使用。 至於近日被挖出下方所埋的泥、土、砂及石頭等混合之營建剩餘土石方,以及少量鋼筋、混凝土塊,因為案發土地屬於【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定義的農業用地,因此違反的規定,應該是該施行細則第2條之1第1項規定,也就是農業用地的填土土質,應為適合種植農作物之土壤,不得為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營建剩餘土石方、廢棄物或其他不適合種植農作物之物質。 網路盛傳的農地炒作五部曲之中的第三部,回填不適合種植農作物之物質再鋪上水泥,便是本案土地目前的狀況。 而本案土地目前之所以也應由新竹市政府地政處依據【區域計畫法】及【新竹市政府處理違反區域計畫法案件裁罰基準】來查處,也正是因為現況違反【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第1項規定,故不符合農牧用地在【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第3項附表1中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至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5條第4款規定,嚴格講是做為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核發的認定基準,且農業部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的時代,就已有102年11月11日農企字第1020013125號函釋提出,農地違規使用與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核發的審認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 以上這點,還望持有農地的民眾與報導新聞的記者察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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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