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弒父,還可再社會化?
2023/05/02 20:04:07瀏覽1149|回應1|推薦12

日前臺中一名江姓女碩士留美時因為不滿擔任國小保全的父親不再資助生活費,結果回到臺灣與張姓男友持鐵鎚將父親活活打死,結果臺中地方法院合議庭依據生長背景、心理狀態做調查,認為他倆都可以再社會化,因此判無期徒刑。

與男友一起將自己的親生父親活活打死,且甚至造成其他家人親友恐慌、擔心受怕,害怕自己變成下一個受害者,結果法官居然認為還可以再社會化,我覺得很荒堂,只怕以後用兇殘手段殺死自己父母的人會越來越多,因為法官認為可以再社會化,不會判死刑。

大概是因為把這些手段兇殘、泯滅人性的殺人犯已可教化、可再社會化的理由輕判,法官自己不必負責跟人家一起生活、去教人家、去幫人家再社會化,而這些人若再犯,法官也不必被追究責任,又可以沽名釣譽博取一個虛假的人權捍衛者名聲,因此就浮濫認定眾多罪證確鑿、手段兇殘的人犯可教化、可再社會化而輕判。

此外,我也懷疑法官不懂甚麼叫做社會化、甚麼叫做再社會化,所謂的社會化,簡單講是指一個人從小到大,就其所接觸的家庭、學校、同儕團體、工作場所、大柱傳播媒體接受施教,而再社會化指的則是一個人在監獄、軍隊、精神病院(療養院)等全控機構之中接受施教,意思跟教育或教化差不多,當然,被規定負責教化的不是法官。

所以我也想說:請法官們把這些你們眼中可再社會化、可教化,手段兇殘、泯滅人性、陰狠歹毒的兇犯帶回家自己對人家進行教化,不要因為自己不用負責、生命財產安全的保護比較周全,就當爛好人!

我發覺,近幾年臺灣好像有一種不好的犯罪跡象,那就是外國人在臺灣的兇殺犯罪也似乎有增加,我也看到有人在懷疑,有些外國人要殺與自己有感情糾紛、金錢糾紛或仇恨的人,也會刻意選擇到刑責較輕、法官比較愛當好人的臺灣來殺,若是真的,那臺灣豈不成了國際認證,殺一兩個人不會死刑的犯罪天堂?

而這回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判與男友一起打死父親的江女無期徒刑,我就認為判得太輕,這年頭無期徒刑實質上根本沒有無期,關了個把年後會有假釋,到時候只怕江女的家人又要活在恐懼之中,畢竟當時江女與男友打死父親之後,是有讓其家人感覺自己的生命也受到威脅。

總之針對江姓女子與男友打死自己直系血親尊親屬的事,我覺得臺中地方法院法官的判決太離譜了!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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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ckjack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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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3 15:34
這些法官大概認為,行為人殺了一個爸之後,沒有第二個爸可殺,再犯可能性其實是零,所以就可教化了OMG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23-05-03 21:53 回覆:
親生父親都殺得下手,還有誰殺不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