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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14 21:38:53瀏覽448|回應3|推薦6 | |
「公司有正常的離職程序,要離職者需填離職書,若沒依照程序,當月薪資將被押款至交接離職辦理完成。」 看到這種訊息,其實是令人討厭的,舊公司老闆都不在家,然後也不知道誰是主管,也不知道要跟誰報備,更討厭的是,昨天會計也請假,難不成我要一直配合你們才行嗎,進這個公司沒看過所謂的公司規章,也沒看過什麼公司制度,結果在職職的時候,才跟我提公司規定,薪水給不給無所謂了,我該做的事都做完才閃人,沒有做一半就擺爛不做,這樣的道德對的起舊公司也對的起我的職業良心,叫我再踏進去那個冰冷的小強煉獄,是~不~可~能~的,所以,那些微微的薪水,就當做是錢包被幹走,因為錢包被幹走,就算心裡再譙,那些錢也不可能長腳跑回來的~還好....這個月只做了八天半....算是損失小一些~ ----------------------------------------------------------------------------------------------------------- 昨天,終於在五點前把所有的檔案都做好了,然後也傳給印刷廠,看著要五點了,編輯也離場,我決定要閃人了,要不然會來不及去領我的良民証(新公司需要我自己證明,我是沒有前科的優良公民) 走出舊公司,騎上我可愛的小藍,雖然天氣下著細雨有些冷,但是呼吸起來的空氣真是他喵的給他新鮮啊~我微笑的保全伯伯說再見,也跟那些在舊公司裡趴趴走的小強們說再見,回首想想我在這裡的六十四天(天啊~剛才數了一下,我才在那裡待六十四天,扣掉週休我也才上班四十八天耶~)我居然沒有任何留戀或是不捨,好歹以前要離職,會捨不得離開好同事等等的.我現在居然想不到有任何的東西可以算是給他小小留戀一下的,但是,在這裡我還是有收獲的,我學會了沉默,學會了低調,還學會了跟你沒關的事不用理,也不用跟同事打招呼,因為沒有人會理你. 在我衝進警查局,在他們的服務台己經準備好下班閃人的最後一剎那,我用我耍白吃的可愛表情,閃亮亮且用力拜託下,他們把證明給我,250元大洋哦,領一張A4的單子,上面用電腦印了”在台灣地區查無犯罪記錄”然後加蓋一個紅色的大章,這樣子要收優良市民的血汗錢250元耶~真好賺,這年頭怎麼開警查都那麼好賺~怪怪 領了證的下一步就是要去買製服,是的.以後公司要穿製服(而且要自己花錢買,2500,一毛錢公司也不會讚助),深藍色的外套,深藍色的背心,深藍色的短裙子加上白襯衫,系地~以後要穿這樣,然後要黑色的高跟鞋,一定要穿絲襪(依照我穿一雙壞一雙的境界,這樣該是我未來最大的消耗品),記得女生要上薄妝哦~感覺到這個公司有多麼的有制度與文化了沒有呢!~ 昨天,新公司的主管聯絡我,有急件想請我先處理,所以我冒著大風雨用力的騎著小藍飛奔到達目的地,看著電梯鏡子裡的我,真像個公務人員啊,一點都不像我哩~ 看了主管想請我做的稿子時,我們在談論的過程,人事的走過來說了一些話之後,我必需”被請出辦公室”因為我的報到時間還沒到,人事資料也還沒交齊,所以沒辦法建檔,由於董事長簽的時間是星期一,所以,我現在不是員工,所以,不能待在辦公室內,系地,朋友啊~這個公司真的是非常的規範及制度,所有的一切都要照流程走,所有你能想到的問題,都被寫在公司規章裡面,沒有議異,只能遵守~ 其實被請出來,我是沒什麼太多生氣的感覺啦,我一直在想著,我可以在這個地方待多久,我的朋友們沒有一個看好,己經有人在問我要不要開賭局,看我能待多久,我麻吉還說全勤第一個月可以領獎品,待滿三個月可以領一份大餐,不能怪他們,誰叫我工作的前科記錄太差,所以恥笑是正常的,而我對這種恥笑還沒太多的反應,這應該就是所謂的無”恥”吧 我想,我應該可以乖乖的在那裡待一陣子吧,只要不要太白目,不要亂要白爛,也不要亂裝可愛,應該可以待一陣子吧,就算要離職,也要用力的過到三個月又一天再走,也好歹有一份大餐可以慰勞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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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