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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3 22:15:00瀏覽1966|回應1|推薦21 | |
日前東華大學教授施正鋒對鴻海創辦人郭台銘直接指派人員進入各小黨,推選候選人大表不滿,他說「未來立法院三黨不過半,郭董還可透過自己的『公司』與各黨進行政治協商?這是什麼東西?」、「一般民主國家的利益團體都是靠遊說和捐款影響政策,沒有直接來的,就連民進黨都遮遮掩掩以各種『公會』,包裝利益團體進入不分區,郭董比以前立法院最有名的『華隆幫』翁大銘還囂張」。他還氣憤不已地說「這些小黨也太無恥了,像狗一樣黏著郭台銘,沒有一點廉恥!」,筆者對於擁有三千億財產的全台首富參政,從憲政民主的角度來討論,看看對台灣是否利大於弊: 首先,任何人當然都有參政權,首富與平民都應該在同一個起跑點,但現實是殘酷的,因為參選的第一個門檻就是「財富」!根據報導,去年社民黨召集人范雲登記參選台北市長,因拒繳保證金不被受理登記,她訴願被駁回後提告。除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命法官表示將與合議庭評議是否裁定停止審理聲請釋憲外,她認為鉅額保證金制度早已成了富者為所欲為,貧者有志難伸的失當制度。 過了幾個月,范雲大概認識到「現實」,她形同拋棄社民黨而投入民進黨,就不知道她廢除保證金制度的「志向」在進入第一大黨民進黨後會打幾折。由此也可知道,台灣有錢人參政比你想的還不公平。 其次,如同施正鋒教授的質疑,因為郭台銘的財富巨大,小黨們依附首富的姿態格外引人側目。其實即使是第一大在野黨國民黨,不也因為郭的4500萬借款而讓他失聯黨員身份一夕轉正,因而可以破除一切障礙,直接參加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黨內初選? 有五十年國民黨黨齡的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右)昨從黨主席吳敦義(左)手上接下榮譽狀,宣布願參加國民黨總統初選。 聯合報記者陳柏亨╱攝影眾所皆知,大黨小黨為了一票30元的選舉補助款可說無所不用其極,筆者也因此對這個制度長期撻伐:在九年前,筆者根據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及興票案不起訴處分書指責宋楚瑜竟將政治獻金及選舉補助款當成私產一事非常不當。另據統計,光政治獻金部分,蔡英文2011年參選新北市長撈1億4429萬,2012年選總統三隻小豬撈7億5671萬,2016年選總統小豬回家撈7.4億,合計近16億3千萬,這些政客選後還有選舉補助款,合理嗎? 然而,選舉補助款畢竟是「事成之後」的「後謝」,又有領取門檻的限制,要是黨工缺薪水如國民黨,或是期待郭董資源的其他小黨,又怎不會如施正鋒教授所言「黏著郭台銘」呢? 第三,黑洞由於強大的引力,連光線與時間都可以扭曲。巨大的財富如同黑洞,也輕易的把司法與行政權扭曲了。若以郭台銘為例,根據12年前聯合報的報導,在郭台銘與陳崇美婚外情事件中,當年承辦台灣首富郭台銘與女子陳崇美婚外情的辦案刑警,回憶起這件桃色糾紛案說「其實當年這個案子確實有長官指示,一場婚外情分手費糾紛,才會辦成恐嚇取財」,言語中流露出對陳女的同情,而陳崇美就這樣被羈押達19天!若以現代人權觀念來看,連開卡車撞總統府對憲兵殺人未遂都不必羈押了,分手費的民事糾紛為何變成重罪羈押? 筆者日前也「測試」了台灣行政機關是否中立與平等,原因是自由時報今年八月報導,「全民拔菜總部」至新北市政府舉報蔡英文總統在新店區的家族祖墳為違建,要求新北市長侯友宜拆除,侯友宜卻對此回應「民國99年就已經前往勘驗,目前是在合法的私人墓園」。筆者懷疑侯市長對非法墓園的執法力道,於是如法炮製在11月26日向市長信箱針對郭台銘長期於「愛物園」濫葬提出檢舉,其回覆表示「已持續辦理裁處及限期改善,如屆期仍未改善,將依相關規定續處」。 筆者檢舉郭台銘濫葬,翻攝自新北市市民信箱網站新北市對筆者檢舉的回覆,翻攝自新北市市民信箱網站殯葬處所謂的相關規定就是殯葬管理條例, 根據第83條規定,有罰鍰並限期改善及由主管機關起掘火化後兩種選擇。而新北市開罰近30次,「只不過」罰不到300萬,對有三千億財產的郭台銘根本不痛不癢! 難道說殯葬管理條例的目標對付的是「窮人」,繳不起罰鍰就「起掘火化」,繳得起就允許「繼續濫葬」? 事實上,首富的強勢也是政府對首富的「軟弱」所導致。2005年,郭台銘將妻子林淑如葬於「愛物園」,台北縣開始罰款。2007年郭台成過世,郭台銘說也要將其弟安葬在家族墓地「愛物園」,消息一出,台北縣政府表示希望郭家能夠將郭台成安葬在其他合法墓地,否則就要依法開罰。所謂「依法」經過14年,到現在還是「依法開罰」未「依法起掘火化」,難道法律在有錢人面前就必須屈膝?難怪蔡英文總統也有「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之嘆。 第四,郭台銘參加國民黨總統黨內初選後,針對媒體詢問鴻海員工抱怨沒拿到加班費,郭回應「我已經不管鴻海的事,如果沒拿到請員工跟老闆申訴,再不行就辭職」。好像他已經「政金分離」,後來更退任為創辦人。但由於廣州廠欠款事件不斷在媒體延燒,報導說郭台銘開了7小時會議,召集包括鴻海集團總財務長黃秋蓮、集團採購主管方榮熙、群創董事長洪進揚、準發言人汪用和等與面板事業相關主管到信義富邦宅邸,遠在日本的夏普社長戴正吳,則以視訊連線方式召開緊急會議,這種「實質影響力」跟他在任時有何差別?而「員工加班費」在他眼裡竟然淪為「再不行就辭職」的小事,郭家軍在立法院能為勞工發聲嗎? 這個月,郭台銘又去與美國總統川普會面,包括後續行程又再談威州廠的問題,「退而不休」的最大問題是在公司治理上,根本完全逃避被股東監督而未「權責相符」,非常荒謬。 這種情況在郭台銘推出「郭家軍」進入國會後更為可議,施正鋒批評「郭董比以前立法院最有名的『華隆幫』翁大銘還囂張」,當年翁大銘與多位跨黨派的立委有交情,「要什麼案子,一定可以運作成功」,台灣人對這種情況「重出江湖」難道無動於衷? 幾年前,立法院通過將台灣遺產稅大降,對有錢人更是大利多,筆者認為,與其對「境外勢力」「反滲透」,也應該對「金權合一」反滲透吧! 更何況,郭台銘表面上「退出第一線經營」,但他的財富組成仍然大部分在中國大陸,商業週刊說他86%淨資產重壓中國,工廠截至2017年9月為止有共產黨黨員達3萬多人!如果對比2015年慈濟投資「邪惡基金」石油、孟山都、軍火商、血汗賣場股票就被批評,郭台銘持有的這些股票呢?此外,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指出若依「反滲透法」草案條文,鴻海創辦人郭台銘與中國大陸有經貿往來,可能成了「反滲透法」認定下的滲透來源,那我們該怎麼看待郭台銘的勢力進入國會? 第五,所謂的「高科技產業」侵蝕台灣稅基的情況非常不合理,固然他們繳的稅很多,但實際上他們的稅賦比率極低,根本佔了其他企業極大的便宜。《商業周刊》2010年的報導「誰偷了我的血汗錢!」指出:「政府稅負政策朝科技業傾斜,無非想藉出口帶動經濟成長;但,科技業減稅,傳統產業、服務業卻不減稅,等於變相懲罰後者,競爭條件不平等。」,當年的促產條例為製造業減的稅根據財政部資料,十年稅損達八千五百億元,報導痛心地說「一般企業賺一百元,須上繳二十五元,諸多盈餘百億元以上的科技業者,賺一百元卻只上繳個位數,這公平嗎?」 促產條例廢止後,卻仍然寄生接手的產創條例,繼續替高科技業「省錢」的金額屢創新高!報導說光2018年一年產創和促產條例合計抵減稅額就達312億元,佔全國賦稅收入1.3%。缺水時農業先休耕,科技業卻能以「台灣命脈」之名繼續霸凌其他產業,現在「科技業大佬」郭台銘進軍國會,從他「一個貨櫃的芭樂,能夠值多少錢」的思維,要科技業「正常繳稅」,又不知何年何月了! 科技業在台灣能有今天,自身努力之外也建立在政府法律的偏袒與稅賦的優惠,在產業動輒以「外移」威脅下,立法院拼命幫他們減稅已經成為常態,明明快速累積財富的也是這些大老闆,但要這些企業繳稅跟其他非科技業「平起平坐」卻難如登天,現在包括親民黨的不分區立委宣明智還是聯電榮譽副董事長,郭家軍在國會,真能為其他產業找到公平發展的機會嗎? 綜上,對於有錢人無論以何種形式參政,社會還是有疑慮,財信傳媒董事長謝金河對郭台銘參選總統表示「他把事業賣給私募基金,並且將所得全數捐出給民間慈善機構」,那麼「勝算將大幅提高」,謝說的捐款比率則是99%財產。但其實郭董早在2008年7月23日,於訂婚宴上就宣布將捐出九成個人名下財產做為公益之用,之後也不斷有捐款的宣言。筆者認為捐不捐款是一回事,但還沒真正捐錢的有錢人必須與政治保持距離是「必要之善」!如果「利益迴避」是公民對一切公共事務的基本要求,對首富參政,又難道可以例外嗎? Blackjack 2019/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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