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本報特稿/從美國減稅與就業法案看台灣稅改
2017/11/25 10:47:13瀏覽10|回應0|推薦0
台北機車借款

 壹、背景
  
 美國眾議院本(11)月16日通過共和黨提出的減稅與就業稅改法案,該法案將企業稅由35%大幅降至20%,同時把現行的7個課稅級距減為3個,但保留39.6%稅率對富人課稅,此外,共和黨最新草案還將個人的標準免稅額增加1倍,廢除大部分列舉扣除項目,但保留以及修改房屋貸款利息扣除額以及捐贈扣除額,藉由減稅和放寬產業法令限制創造更多的就業、提高勞工薪資,帶動美國經濟復甦、成長與提振股市,以弭補減稅造成的稅損。
  
 在美國推動稅改之際,國內也如火如荼的展開稅改工作。為因應國外內、外資股利所得稅負差距過大,創造稅制公平,改善社會貧富差距,以及促進投資等三大目台北機車借款的,財政部日前公布稅改方案,包括調降綜所稅最高稅率、調高綜所稅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股利所得改採定額免稅合併計算,或單一稅率分開計稅、調高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但調降保留盈餘稅率等。

 貳、問題分析
  
 由台美稅改的目的和內容來看,雖然目的大同小異,也都是號稱全民減稅,但內容與做法卻有許多差異。首先,在企業稅方面,美國共和黨減稅與就業法案將企業稅由35%大幅降至20%,台灣卻將營所稅稅率由17%調高為20%,並以調降保留盈餘加徵由10%至5%作為配套。以美國稅改看,稅改將企業稅從目前的35%削減到20%,美國稅率將遠低於主要工業國家的平均稅率水平,商業實體的稅率更從最高稅率39.6%的水平,削減到25%,海外利潤匯回稅率也由35%降至10%以下,藉由這一連串大幅度降稅的措施讓美國企業在國際上更具有競爭力,同時也冀望這些企業能將更多海外盈餘轉回美國投資與創造就業。
 
 相較而言,台灣這次稅改將營所稅稅率由17%調高至20%,較亞洲四小龍中的香港16.5%、新加坡17%、南韓的22%並無誘因,顯然不利於區域競爭力與國際競爭力,僅以調降保留盈餘稅率作為配套,與促進企業投資的稅改目的之一完全相悖離。尤其是台灣是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經濟體,中小企業家數佔全體企業98%,僱用的勞力比率更高達全國勞工人數78%,吸納就業與安定經濟的功能相當重要。營所稅稅率由17%調高為20%,加上原先尚未完全反應的「一例一休」影響與2018年元旦即將適用的基本工資,對規模不大、獲利不高的中小企業勢必產生相當的衝擊。
 
 其次,在個人稅方面,美國稅改方案將個人所得稅等級從現行的7個課稅級距減為3個,稅率分別為12%、25%和35%,但保留39.6%稅率對富人課稅。同時,稅改還將標準扣除額增加一倍、大幅提高兒童稅收抵免,取消大部分列舉扣除,讓不論是低收入者、中產階級皆能獲得減稅利益,另一方面也維持對富人課徵高稅率的做法。
 
 台灣稅改做法則是將綜所稅最高稅率由45%修正為40%,亦即廢除所謂的「富人稅」。同時,將「標準扣除額」自9萬元提高至11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各從12萬8千元提高到18萬元。馬政府時期將所得稅級距由5級增為6級,針對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000萬元者,課徵45%所得稅率,藉此落實量能課稅目標,對於縮短貧富差距、緩和社會緊張關係有一定貢獻。蔡政府如今以富人稅不利台灣攬才與留才,必須調降稅率,才能吸引更多優質國內外人才留在台灣打拼。台北機車借款
 
 古云:「得人才者,得天下」。台北機車借款可知人才對於一國發展興衰的重要性,但綜所稅最高稅率由45%降至40%就可以吸引更多國內外優質人才嗎?我想未必如此吧﹗以中國大陸所得稅率來看,最高稅率也是45%,但中國大陸藉由經濟轉型與發展,並透過有計畫的攬才計畫,發揮強大的磁吸作用,台灣高階人才頻頻出走大陸,造成台灣人才外流,甚至是技術斷層的危機,這顯然不是調降稅率可以扭轉的,更何況綜所稅最高稅率由45%降至40%,較鄰近的香港、新加坡稅率仍高出一倍以上。在沒有配套的情況下,貿然調降綜所稅最高稅率,除了討好少數富人外,徒增國家稅損而已。
 
 至於提高綜所稅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此項做法雖會造成稅損,但確實能減輕薪資所得者、中低所得者的稅負負擔,並有助於縮小貧富差距。我們給予肯定與支持,甚至我們認為政府應效法美國稅改大幅提高兒童稅收抵免的做法,增加「幼兒特別扣除額」、「教育扣除額」,鼓勵生育,減緩少子化危機。
 
 最後,蔡政府此次稅改還有一個重頭戲,就是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股利所得採定額免稅合併計算,或單一稅率分開計稅二擇一;兩稅合一實施以來,政府稅損嚴重,但對促進投資的效益卻乏善可陳,加上世界各國多已廢除,此次稅改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也算順應國際潮流。甲乙兩案也都有助於改善「內外資課稅」差距的問題,但股利所得是富人主要收入來源,不論是甲案的定額免稅合併計算或乙案單一稅率分開計稅都是圖利富人,中低所得者未能得利,甚至受害。

 三、結論與建議
 
 蔡政府推動稅制革新理所當然,但改革除要符合社會多數人的期待外,稅改內容更應與稅改目的相符合,然此次稅改方案三大目的分別是創造稅制公平,改善社會貧富差距,以及促進投資,但整個稅改方案不僅減稅幅度無法跟美國稅改相較,稅改內容卻是提高營所稅,取消富人稅等,幾乎看不到促進投資的作法,甚至是相悖離,稅改冠上全民減稅的大旗,最大獲利者卻只是少數的富人,這難道不是掛羊頭賣狗肉的作法嗎?
 
 事實上,提升國家競爭力最關鍵的要素絕非僅「減稅」一項而已,而是政策的前瞻性、行政效率、法規鬆綁與獎勵創新等措施,解決台灣目前面臨的缺水、缺電、缺工、缺地、缺人才之「五缺」困境,並透過稅制的簡化、合理化,才能對投資環境有加分效果,否則即使免稅也未必能達到政策目的。建議政府此次推動稅改內容應再多想想,一旦法案被貼上「濟富」的負面標籤,對一路以來一直打著公平正義旗幟的蔡政府無疑是大大減分。
  
【中央網路報】


以下文章來自: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71125/24744788.html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eckav8iau164&aid=109179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