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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2 08:08:27瀏覽2593|回應0|推薦0 | |
什麼是「蚊子館」? 作者 姚瑞中(Yao, Jui-chung) 序 記得小時候,對所謂的「蚊子館」並沒有特別印象,上大學後遊蕩全台,比較常見的是廢墟或閒置空間,雖然大家都知道「蚊子館」的存在,但全台灣究竟有多少座並無定論,隨著時間的累積,數量增減不一;曾幾何時,「蚊子館」已成為社會上的一個專有名詞,而且是個不甚光彩的指稱,代表著某種負面調侃,戲謔地傳達了普羅大眾對於公部門花費巨資所興建的不當設施,也發洩了市井小民無能為力的無奈情緒。 究竟什麼是「蚊子館」?「蚊子館」與「閒置公共設施」的差別在那裡?全台灣到底有多少座「蚊子館」、又是如何形成的?每一座「蚊子館」只是個案,還是暗示著不同產業的結構性問題?或者,「蚊子館」是整個社會體制共謀下的產物? 相信以上問題長久以來皆令大眾十分疑惑,這些充斥全國的「閒置公共建設」(俗稱「蚊子館」),政府宣稱是因為社會發展機制的轉變、產業結構轉型,導致許多曾使用過的建築物功能衰退或老舊,不符合時代需求而閒置,因數量龐大,有關單位因此以閒置空間再利用概念進行活化;不過因為投入經費多為「資本門」(固定資產),再利用的範疇多為整修建築物本體,而忽略了「經常門」(經常性消耗支出)的預算編列,比例分配失衡,往往造成有錢整修卻無經費經營的窘境,間接形成「富屋窮人」現象,這樣的例子十分多見,也可納入「蚊子館」的範疇之一。「蚊子館」雖然有著上述閒置空間的特色,但也不一定是完全閒置,有更多案例偏向低度使用、入不敷出或成效低落。 本書所列舉的「蚊子館」,主要是針對公部門近二十年花費巨資所興建的公共設施為主,其形成的原因複雜,部份原因是政治人物亂開競選支票、中央與地方政府決策不當且好大喜功、喜追求世界第一或遠東最大規模、預估使用率過於樂觀、規畫設計不當或不符民眾使用需求、設施地處偏僻且交通不便,以及後續興建、修復或營運經費不足等因素所造成,導致設施完成後使用率偏低或完全閒置情況,這種因為政治、選舉、擴大內需或試圖拉近城鄉差距所興建的「閒置公共建設」遍布全國,至今仍方興未艾。根據行政院工程會2007年發佈的新聞稿統計,過去興建這些「蚊子館」的經費保守估計超過四百七十四億元,不過實際數目綜合各方統計資料,預估可能超過數倍,雖然工程會自2005年起開始管制,並號稱已活化了二百二十九億元資產,但類似案例還在不斷增加當中。 為了進一步證實官方說法,原本打算想找時間慢慢踏查這些深藏全國各地的「蚊子館」,純粹只是想弄清楚來龍去脈,但是執行這個拍攝計劃後卻越拍越多,感覺似乎永無止盡;因個人能力有限,與其採取單兵方式進行,不如改以集體方式操作。因此在2010年三月至九月這半年間,決定在我所執教的二所大學美術系課堂上,開始帶領選修同學下鄉進行踏查,二班約五十名大學部與少數旁聽的研究所同學,在沒有任何經費補助下各自回到故鄉踏查,原本十分擔心這些所謂的「草莓族」能否完成這項龐大的普查計劃,慢慢地,從同學匯整回來的報告中,似乎可以感受到埋藏於年輕人心中的浪漫主義情懷,這裡所指的浪漫主義並非風花雪月的故事,而是對社會現實所興起改革的浪漫情操,它存在著某種尚未被社會體制抹滅的天真情懷,也代表著小蝦米可以團結起來對抗大鯨魚的可能途徑。 當然,這些未經世事的同學並不全然瞭解台灣社會特殊運作的模式,更別提伴隨著拍攝「蚊子館」而顯現的許多社會問題。透過整個學期不斷地搜索資料、外拍、討論與撰寫,同學們似乎也更加瞭解「錯誤的政策比貪污還要可怕」這句話的意涵。例如由文建會推動的「地方文化館計畫」,是行政院「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中「新故鄉社區營造計畫」之子計畫,計畫期程為2002年至2007年,花費數十億元造就了全台二百多座各式各樣文物館,空有「建設」或「開幕活動」,留下了許多「自助式文物館」、「預約制文物館」、「自動感應燈光式文物館」、「櫥窗型文物館」、「替代役文物館」……,可見的未來,將有更多創意園區包山包海的被BOT出去。原民會推動的「八十八年度提高原住民生活素質實施計畫」,則花費數十億元興建了四十餘座原住民文物館,許多館舍都不比美術館小,但內容卻大同小異,樣板化的族群符號成為廉價的文化消費,甚至成為里民活動中心、育幼班或網咖;客委會也不讓原民會專美於前,積極推動興建了二十餘座客家文物館,許多座幾乎都比市立美術館大,但內容卻非常樣板化,也是假借文化之名行爭取選票之實的政策;當然,跟著國際潮流盲目跟進的案例也不少,例如體委會推動的「推廣青少年極限運動」,補助全台十七個地方政府三億三千多萬元,興建了二十四座極限運動場,但該項運動人口根本不足,目前大多已荒廢閒置;至於交通部推動的「一鄉鎮一停車場」政策,更誇張地花費了二百四十七億元蓋了三百零八座停車場,有二十二處經營不善,其中七處甚至從未使用、甚至再花一筆預算拆除;以上這些廢了就算了,最慘的例子是賠了夫人又折兵的「一縣一焚化爐」政策,當年由環保署長郝龍斌推動看似是良政的計劃,目前已有許多縣府反被委外廠商告發並賠償數十億天價,變成地方政府的燙手山芋;經濟部也不遑多讓,興建了許多大而無當的市場,其它如內政部也弄了一堆社會福利或觀光遊憩設施,但遊客稀少並不領情;農委會更搞了一堆觀光魚市或農產品直銷中心,當初美意是避免被中間商剝削,卻缺乏通路任其自生自滅,浪費的經額十分龐大;而地方政自籌預算興建的「蚊子館」更是不勝枚舉,錯誤政策多如牛毛,本書因篇幅有限無法一一列舉。 不過基本上大部份案例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當局者華而不實地猛畫大餅、為政黨利益分配資源,甚至於綁樁固票也時有所聞,無論是黑金或白手套,皆無所不用其極爭取選票、鞏固權力。此外,當局者為了展現政績、促進產業與擴大內需市場為名,藉由中央統籌分配款,控管地方政府或酬庸樁腳的情事並非新聞,地方政府為了編列並消化年度會計預算,避免繳回國庫或來年被扣除預算,往往浮濫地提出為了消化預算而粗糙訂定的建設方案,其中有些案例為了實際利益圖利特定廠商,甚至牽扯出官商勾結的貪污弊案,十分令人痛心,但因為屬於司法範疇,在此就不多談論;因為裁軍而擁有最多閒置空間與國有土地的國防部,鑑於資料較難取得暫不收錄;此外,少子化與城鄉差距導致的廢校案例也不少,不過也因為資料不齊,皆留待來日再議。 本書原本打算盡可能蒐集散佈全台灣的「蚊子館」,在最初匯整的名單中雖然列舉了二百三十多個疑似案例,但實際走訪後發覺有關單位近年來的確進行了相關活化措施,在求證比對之後,最後收錄了一百一十九處完全閒置、低度使用或延宕開發之公共設施,分成十一個子項逐一呈現,構成第一篇基本輪廓。第二篇則列舉了二十八個行政院工程會已解除列管的案例,透過實地踏查,這些投入更多經費的活化案例有些看起來似乎成功,但成效不彰、掛羊頭賣狗肉的也不在少數,不禁令人質疑「為了活化而活化」的政策是否有其必要性?而轉型活化的各種BOT (Build, Operation, and Transfer,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並營運,屆滿後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予政府)、ROT(Rehabilitate Operation, and Transfer,由政府委託民間機構,或由民間機構向政府租賃現有設施,予以擴建、整建後營運,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OT(Operation, and Transfer,由政府投資新建完成後,委託民間機構營運,屆滿後營運權歸還政府)等公部門與民間合作的方式,雖然暫時性地以變更名目方式挪作它用,但是否有圖利財團、變相開發或炒地的疑慮,尚需社會各界更多討論與建議。 最後要感謝所有熱情參與此計劃的同學們,以及與他們一同出遊的父母與朋友,路途上間接促進的親子關係是本計劃額外的收獲;此外,並要感謝審計部的指正、行政院工程會行文各單位回報最新狀況並提供相關數據,使得同學們在招標網站上搜索的資料可以參考比對,加上監察院的糾正公文參考,增加了資料的正確性與可信度。一併感謝台北雙年展二位策展人林宏璋及提爾達.佐赫德(Tirdad Zolghadr)將本計劃納入聯動計劃,透過透明化的資料集結,讓更多民眾瞭解本書案例不過是冰山一角,還有更多的「蚊子館」尚待有心人士糾舉監督。 同學們的文章也許稚嫩生澀,攝影功力似乎也不甚成熟,但能藉由這次行動提出未來主人翁的觀點已彌足珍貴。希望本書的出版,能讓我們一起透過攝影與文字與生俱來的能力,共同指出這個龐大黑洞的內在結構性問題。 第一篇 完全閒置、低度使用或延宕開發之公共設施 01 交通建設 台中市航空站(水湳機場) 圖∕文 王悅薪 02 工商園區 桃園縣航空客運園區 圖∕文 詹岳霖 03 文教設施 基隆市基隆史蹟館 圖∕柯鈞耀 文∕林佳臻 04 體育場館 05 社福設施暨活動中心 台北市南港新移民會館 圖∕文 李亦凡 06 產業展售場館暨直銷中心 苗栗縣外埔漁港休閒漁業館 圖∕姚瑞中+邱伶琳+李欣益 文∕邱伶琳 07 辦公廳舍 花蓮縣鳳林簡易法庭 圖∕文 黃子瑞 08 市場 台北市雙連市場二樓及三樓 more... 圖∕文 李亦凡 09 工程設施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汙泥焚化爐 圖∕文 李欣益 10 觀光遊憩設施 基隆市基隆嶼遊客中心 圖∕文 柯鈞耀 11 休閒育樂設施 台北市彩虹橋公共廁所 圖∕文 李亦凡 第二篇 已解除列管並進行活化之公共設施 台北市建成圓環(台北圓環) 圖∕文 張若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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