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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經]基督徒可以爭辯嗎?
2006/08/09 14:31:21瀏覽2425|回應3|推薦6

提摩太後書2:14說「不可為言語爭辯,這是沒有益處的,只能敗壞聽見的人。」;同書2:23也說:「惟有那愚拙無學問的辯論,總要棄絕,因為知道這等事是起爭競的。」提多書3:9說「要遠避無知的辯論、和家譜的空談、以及分爭、並因律法而起的爭競.因為這都是虛妄無益的。」這些經文看起來都是告訴我們不要爭跟爭論的。可是相對的,也有些經文告訴我們要為真道辯護,同時還有使徒的榜樣可以參考。例如提多書一方面跟我們說要遠避無知的辯論,可是同時也跟我們說「堅守所教真實的道理、就能將純正的教訓勸化人.又能把爭辯的人駁倒了」在使徒行傳十七章裡,保羅常常在猶太會堂上與人辯論,甚至還會在市上與所遇見得人辯論(17:2,17)。由此可見基督徒似乎又不是不能跟人辯論,所以前面那三節說不可辯論或爭辯的經文應該如何解釋呢?

本文以為,提摩太後書2:14所說的不可為言語爭辯,是指不可為枝微末節的言語而爭辯。假如雙方對一件事情的原則跟大方向都能同意,只是針對具體的表達方式不同意,則除非雙方是在立定契約,否則就意見的溝通來說實在是沒有必要為枝微末節的言語而爭辯。所以保羅說,這樣的討論是沒有益處的,只能敗壞聽見的人,因為本來大家都已經搞清楚的事情,再為一些不重要的瑣碎事情爭辯,反而讓大家保真正重要的事情給稿糊塗。至於同書2:24 所說,要棄絕愚拙無學問的辯論,本文以為,可能也是指就一些不重要的事情的辯論或是意氣之爭,因為很多事情根本不重要,例如隔壁的李四家的小狗一胎到底生了幾隻,這種事情根本沒有重要性,實在沒有追根究底的必要。另外,保羅提到這種事情是起爭競的(produce quarrels),所以也可能重點不在爭論的內容或客體,而是在爭論的態度,應該是心平氣和的就事論事而不是淪為意氣之爭。最後提多書3:9所說「要遠避無知的辯論、和家譜的空談、以及分爭、並因律法而起的爭競.因為這都是虛妄無益的。」本文以為其理由應該也是類似,也是認為對某些事情的爭論對基督徒來說根本沒有益處,所以根本沒必要浪費時間在其上,甚至因此破壞感情。這段經文舉家譜的空談跟律法的爭競為例,雖然我們不是很清楚這邊所說的家譜的空談具體是什麼,也許是指馬太福音第一章跟路加福音第三章中對於耶穌的家譜的出入,也可能是指針對舊約聖經中其他家譜的爭議,可是這些爭論顯然關於人的得救都沒什麼關係,頂多滿足人的求知欲而已。同樣的,律法上的爭辯像是什麼東西可以吃(像是舊約所禁止的食物以及祭過偶像之物是否可食,在保羅時代都常引起基督徒的辯論)、是否要行割禮、是否要守節期一類的事情,對於保羅來說,也都不重要。因為對於潔淨的人來說凡物都潔淨(提摩太前書4:4),而且神所在乎的是心靈的割禮而非肉體的割禮(如羅馬書2:29)或是節期的遵守(如加拉太書4:11)。而在耶穌為我們獻上永遠的贖罪祭以後,凡是信耶穌的兒女都不再在律法之下,而在耶穌中得著恩典及自由(參羅馬書3:28;6:14;哥林多後書3:17)。因此,對於保羅來說,只要我們能隨從聖靈的帶領,關於律法的爭辯也是多餘而無必要的。

因此,我們可以發現以上的那三節經文主要是告訴基督徒不必為信仰上的枝微末節而爭論,並不適用於信仰以外的事情,也不適用於基督信仰的核心部分。不過,提摩太後書2:23-24節說「惟有那愚拙無學問的辯論、總要棄絕.因為知道這等事是起爭競的。然而主的僕人不可爭競、只要溫溫和和的待眾人、善於教導、存心忍耐」,這邊強調主的僕人不可以跟人爭競(quarrel),指不可以有意氣之爭,主要是針對討論事情的態度,而非討論事情的客體,因此其適用範圍似乎並不以基督信仰為限,而適用一切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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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more discussion, please visit: http://www.wretch.cc/blog/barnabas&article_id=5042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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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心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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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8 18:10
尊敬的巴拿巴道兄:

根據您的介紹進入本篇,甚為讚嘆!想不到您這麼久以前就如此認真的在研經了!道兄引用了保羅書信中三章關於避免爭論的經文,確實非常令人深思。其實這個問題小弟以前也遇到過,當時覺得中國文化講究謙讓,凡事不與人爭奪,當然也不太會爭論吧?只是並不了解其中深意。直到後來讀到莊子的一段話,才徹底明白。莊子原文有點長且複雜,我每段舉第一句,後面直接用白話(您可在網路上查到全文與白話翻譯):

「既使我與若辯矣,若勝我,我不若勝,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大意為:假使我與你辯論,你如果勝我,我不勝你,難道表示你一定就是正確?我一定就是錯誤嗎?反之亦然。由此又可推論,是我們有一個人正確,另一個人錯誤?或是我們兩個都正確?或是兩個都錯誤?我和你都不知道真相,人都受限於自己的成見,又能找誰來做出正確的評斷呢?也就是說:「使同乎若者正之,既與若同矣,惡能正之?」如果找意見和你相同的來評斷,既然和你相同,怎麼能客觀評斷呢?反之亦然。又如果找意見和你我都不同的人來評斷,既然他和我們都不同,又如何客觀看待我們的觀點而做出公正的評斷?反之如果找意見和你我都相同的人來評斷,既然他和我們互相矛盾的意見都相同,那表示他本身認知錯亂,又如何評斷呢?因此說:「我與若與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我、你、他者都不能知道真相,怎麼能再期待有誰來評斷呢?後段文於是提出:「是若果是也,則是之異乎不是也,亦無辯;然若果然也,則然之異乎不然也,亦無辯。」正確如果真的正確,則正確當然有別於不正確,也就不需辯論;真實如果確切真實,則真實當然有別於不真實,也就無可爭辯。

呵,道兄讀了不知是否很費力呢?小弟當初反覆讀了好多次才弄懂他的邏輯。真是明瞭暢快!簡單的說,之所以不要辯論,是因為不論我、你、他人,往往都無法真正了解事情(特別是關於形而上的大道)的真相,因此就算把對方駁倒也沒有意義,因為自己的論點也不能代表真理。真正的大道(或者事情的真相)不是由言語的論述能夠毫無偏差的精確呈現,而是脫離言語,只能用心去感受的。

至於您後面提到為了守護真理而辯論,當然某些時候是必須的。但小弟發現通常只能在爭論之初明確表達一次立場,之後如果對方還要在重複的範圍內糾纏,就不要再跟他辯論了。因為他如果已經聽懂就不會再重複,如果還重複就表示他不願接受,那就不用浪費時間了。這種人根本無心探討真理,只是要爭面子罷了。雖然大多數人都是如此,這或許是中國文化後來逐漸演變成凡事謙讓無爭的原因吧!以上淺見。謹此 敬請

道安

弟 一點心 敬上

p.s.

小弟以上那段莊子的話,是源自前陣子寫的一篇文章

〈【戊戌薪傳集】20從莊子逍遙齊物思想論西方現代自由觀念以自我為中心之錯繆本質〉

https://blog.udn.com/bemoreheart/178854440

其實本來是在探討政治思想的,沒想到能在此處發揮出來。但文章很長,道兄不必費心研究,僅告知而已。

春初來去春將老,枝滿枝空,落花豈化無情物;
月朔盈虧月曾圓,星升星隕,迢漢遙惜一點心。
巴拿巴(barnabas) 於 2024-01-01 11:40 回覆:
一點心大得平安,

首先跟您祝賀一下新年快樂!
然後小弟只是提了一下這篇有關基督徒能否爭辯的舊文
您就跑來閱讀
並且留下一大篇深入的回應
實在令人感動!
以下小弟簡單地逐段回應!

首先您引用了莊子一大段話來證明沒有爭辯必要
坦率地說
莊子的這一段話讀起來確實真是費盡
還好您有提供白話翻譯以及您進一步的小傑
否則還真的很難以理解XD
小弟茲引用您的兩段小傑供小弟自己以及其他格友參考:

「正確如果真的正確,則正確當然有別於不正確,也就不需辯論;真實如果確切真實,則真實當然有別於不真實,也就無可爭辯。」

「簡單的說,之所以不要辯論,是因為不論我、你、他人,往往都無法真正了解事情(特別是關於形而上的大道)的真相,因此就算把對方駁倒也沒有意義,因為自己的論點也不能代表真理。真正的大道(或者事情的真相)不是由言語的論述能夠毫無偏差的精確呈現,而是脫離言語,只能用心去感受的。」

就小弟所引您第一段文字
小弟的理解是前半段(「正確如果真的正確,則正確當然有別於不正確,也就不需辯論」)的「正確」一詞是針對「道理」,也就是道德上的評價
而後半段「真實如果確切真實,則真實當然有別於不真實,也就無可爭辯。」中的「真實」一詞是針對事實

至於小弟所引您的第二段文字則既有(道德)相對主義的影子
也帶有濃厚的禪味(不力文字,但以薪傳)
如果依照基督信仰就比較複雜了
首先
依照基督教的通說跟小弟的了解
一般人都會認為基督徒或基督信仰是採取道德絕對主義
因為基督信仰中的三位一體真神是道德的創立者跟裁判者
所以有絕對的是非對錯
不過小弟覺得還是可以做適度的調和
就是雖然基督徒應該承認這世界上有絕對的是非對錯
就此似乎應該採取道德絕對主義
不過這個是非對錯的判斷終極在神手中
基督徒部見得能做出正確的判斷
所以在福音書裡面
耶穌基督多次告誡我們不要論斷
例如馬太福音第七章說: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第一節)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第二節)」
小弟早在2006年二三月間就寫了一篇「論斷與判斷」(以及其後數次增補)
不過當時似乎只貼在無名小站
我剛才在UDN部落格沒找到
可是我現在在UDN沒辦法發新聞張
所以如果您有興趣
小弟可能只能將該文修訂後發表在我的blogger部落格了

關於為了守護真理而辯論
如大德您所說
有的時候確屬必要
(因此基督教友護到學這門學問)
不過也不避多次重覆


謝謝您介紹〈【戊戌薪傳集】20從莊子逍遙齊物思想論西方現代自由觀念以自我為中心之錯繆本質〉這篇大作供餐
如果小弟有時間精力再拜讀大作!

敬祝平安健康
新年快樂
法喜充滿
福杯滿溢!

地巴拿巴逕付+_+

巴拿巴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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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分享!
2006/08/17 16:31

謝謝小王子的回應啊!

其實我這篇文章既不是叫基督徒爭辯

也不是叫基督徒不爭辯

底下引用我剛剛在我無名網誌回應一位弟兄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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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為了避免誤會
我這邊再補充一下
我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告訴基督徒說要多多爭辯
而是提出關於不可爭辯 這些很少人注意的經文
以提醒基督徒在爭辯的時候也要注意到關於不可
爭辯的教導
因為基督徒根據我的觀察
很多是很喜歡爭辯的 特別喜歡為他們心目中的
真理爭辯 而且常常辯得面紅耳赤
所以有提出不可爭辯的經文中和一下的必要
可是為了避免矯枉過正
以致於基督徒為了避免觸犯不可爭辯的教授
而連適當必要的為基要真理辯護都不敢作
所以也將使徒們的榜樣及不同的經文也提出來
平衡報導一下
並從經文的文脈上去限制其適用範圍

然後補充一下
這兩天讀經的時候讀到羅馬書又有相關的經文
"信心軟弱的 你們要接納 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
事"(14:1)
這也是一則關於不要辯論的經文
不過解讀起來可相當複雜
這裡我就不多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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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保羅一方面告訴大家不要爭辯

一方面又跟巴拿巴(我的前身 哈哈:p)辯到分道揚鑣

可見知易行難啊!(當然 關於不可爭辯的經文可能是他傳道後期寫的 前期還要多磨練:p)


老大不~小王子安安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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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掌權
2006/08/09 15:54

保羅和巴拿巴也為馬可爭辯....誰對誰錯....尚難公斷....都錯都對吧....沒關係....按所領受的去行....結果交托給神囉.....

爭不爭辯?

按著平安囉


每個人都有他的玫瑰與B612星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