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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滅的五個堅固過程
2010/05/11 05:15:18瀏覽2380|回應0|推薦2
若我住世諸聲聞眾,戒具足、捨具足、聞具足、定具足、慧具足、解脫具足、解脫知見具足。我之正法熾然在世,乃至一切諸天人等,亦能顯現平等正法。

於我滅後五百年中,諸比丘等,猶於我法解脫堅固
次五百年,我之正法禪定三昧得住堅固
次五百年,讀誦多聞得住堅固
次五百年,於我法中多造塔寺得住堅固
次五百年,於我法中鬪諍言頌白法隱沒損減堅固

了知清淨士,從是以後於我法中,雖復剃除鬚髮,身著袈裟,毀破禁戒,行不如法假名比丘。如是破戒名字比丘。若有檀越捨施供養護持養育。我說是人猶得無量阿僧祇大福德聚。何以故?猶能饒益多眾生故,何況我今現在於世。

譬如真金為無價寶。
若無真金,銀為無價;
若無銀者,鍮石無價;
若無鍮石,偽寶無價;
若無偽寶,赤白銅鐵白鑞鉛錫為無價寶。

如是一切諸世間中佛寶無上。
若無佛寶,緣覺無上;
若無緣覺,羅漢無上;
若無羅漢,諸餘聖眾以為無上;
若無聖眾,得定凡夫以為無上;
若無得定,淨持戒者以為無上;
若無淨戒,污戒比丘以為無上;
若無污戒,剃除鬚髮,身著袈裟,名字比丘為無上寶。
比餘九十五種異道最尊第一,應受世供為物福田。
何以故?能示眾生可怖畏故。若有護持養育安置是人,不久得住忍地。

CBETA 2008 - T13n0397_p0363a25
No. 0397 大方等大集經 卷第五十五 月藏分第十二分布閻浮提品第十七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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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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