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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9 12:03:36瀏覽1175|回應0|推薦1 | |
所言同是一精明,分為六和合。 一精明者,一心也。六和合者,六根也。 此六根各與塵合: 眼與色合、 耳與聲合、 鼻與香合、 舌與味合、 身與觸合、 意與法合。 中間生六識為十八界。 若了十八界無所有,束六和合為一精明。一精明者,即心也。 學道人皆知此,但不能免作一精明六和合解,遂被法縛,不契本心。 CBETA 2008 - T48n2012Ap0382a25 No. 2012A 黃檗山 斷際禪師 傳心法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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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