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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My Hero!
我是英雄 明珠的學校最近要舉行英語演講比賽, 遺傳老父愛出風頭基因的她, 這次又主動請纓上陣,代表班級出賽。 學校給了兩個題目讓她們自行選擇, 她問我該選那一個? 我看了看題目,就建議她: 『「My hero」就寫爸爸、 「A good friend」就寫媽媽, 要用那一個,就自己決定吧!』 昨天晚上她才想起:明天就是交稿截止日, 於是見她不動聲色地埋首於螢幕前, 若有所思地敲起文章來了, 只要我一走過,就撒嬌地說:「不准偷看喔!」 過了一會兒突然聽見彩虹媽媽發出讚嘆之聲: 「姐姐!哇!你這篇文章寫得好棒喔!」 受到如此驚嚇,便急忙湊前一看, 果然是篇佳作! 因為最後還是選了老父成為她的英雄。 這麼好的文章自然要貼在部落格上, 讓大家品頭論足一番了。 哈!哈!今天又是心曠神怡的一天! 只是成為英雄之後,我是否該開始注意形象了呢? 還有:該如何安慰落榜的彩虹媽媽呢? 唉!當英雄還真是麻煩!
有人又要寫(天理何在) 續集了嗎 ??
真拍謝!這幾天八樂上網的時間較少,無暇一一回覆各位,有失待客之道了!
咱家明珠說:她之所以寫My Hero, 是因為之前有寫過類似的文章, 所以比較得心應手啦!唉!害老父我空歡喜一場。
不過沒關係啦!反正至少看到她的文筆有進步,我就很高興了!
最高興的是:嘿!嘿!電小二請她喝下午茶啦!
這比讓電小二請八樂喝下午茶還要高興呢!
小喵不只雙爪鼓掌叫好 連腳都出籠囉
這簡單
一句話 ~~ 英雄配美人
彩虹媽媽是我人生中永遠的第一名........ 美人
彩虹媽媽是說明珠的文筆好
應該跟八樂的英雄 無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