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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8 00:05:31瀏覽1908|回應15|推薦232 | |
感謝前一篇文中所有留言給媽咪建議的朋友, 一直無法回覆各位好友,是因為掙扎的心依舊沒有定論, 全家人之間的溝通也因為兒子住校至今仍無法進行, 這次讓我們見識到許多平常很難想像的事, 一. 原來警方辦不辦案得看他們的心情和操守,警方要不要吃案也要碰運氣, 這就是我們國家司法給我們人民的保障...... 這次接觸警方含110 的話共六個單位的人, 除了110 是受理單位外,只有一個是真心想辦且真得去辦的,另一個提供了比對的影像.(感謝這些人) 二. 原來影城的監視器是用來裝飾用的,告訴人家他們有這麼多美麗的監視器, 去看電影隨身的物品要自求多福,最好保佑不要掉了,否則他們會替你使用, 如果你想回頭去找,那可得等他們自己先搜尋一番,等確定已經收拾乾淨了才會給你們進去找, 如果你說明明是他們的員工,他一定會說"那是外包商或工讀生與他們公司無關" 這就是他們影城給消費者的保障, 更如果你還懷抱一絲絲希望留下您的連絡方式,他會在你回頭時丟進垃圾桶, 所以你也別奢望您的協尋需求進入他們的電腦中,因為他們壓根不想幫你找, 否則都告訴他東西在他家掉了,他們內部去調個帶子不就可以了嗎? 很簡單......因為掉東西的人是你,不是他們,所以你別想. 想報案?.....自己想辦法走路去找警局,管你現在身無分文,管你沒有交通工具. 這樣的店家......有你生存下去就是社會的害群之馬, 我們是小蝦米對付不了大鯨魚,你們等著看報應吧~ 從今天起你們是"拒絕往來戶" ~~~~~~~~~~~~~~~~~~~~~ 不是沒給過他們機會, 告知服務人員不見了皮夾,想進去找, 他們居然有時間先清場,等下一批客人都進去了才讓兒子和同學跟著後面進去找, 他們都清過場了,客人也都進場了......怎麼可能找得到? 他們當時還好心留下兒子的連絡方式,表示如果撿到會通知, 結果隔天客訴給他們經理,經理也覺不可思議,但"覺得不可思議"之餘卻沒有任何動作, 跟他們確認兒子留的資料,才知道根本就不存在,幹部也沒人知道這件事, 全國連鎖的影城,服務就是這樣"棒" 先後和他們兩班的經理談過,另一個更可惡,一直幫他們的員工辯駁,說"不可能" 但事實就是發生了呀? 兒子的同學都可以做證,他們就是這麼辦事的呀~ 他們有時間清場,卻沒時間讓兒子他們進去找皮夾子,能怪我懐疑他們嗎? 還說不可能是他們員工,他們都有完善的職前教育, 知道侵佔客人的遺失物是有法律責任的, 現今證明了真是他們員工,不知道他還能用什麼話來辯白? ~~~~~~~~~~~~貼心小提醒~~~~~~~ 各位朋友們,如果你們很很不幸......很不幸跟我們一樣遺失了皮夾或其重要的物品, 記得第一時間除了110報案外,一定要要求警方即刻陪同調閱監視器, 否則事過境遷, 像媽咪一樣自力救濟找證據外,還得碰一鼻子灰才找到願意辦案的員警, 只能自認倒楣,因為我們不是大人物~ 還有7-Eleven的影像可以善加利用, 威X影城,媽咪不懂髒話,也不想為你威X影城髒了口, 貼出這篇自家最血淋淋的教訓,讓其他消費者自由評斷....... 感謝這位3~4天就破案的蔡副所長,而且知道您居然是我們的鄰居好沾光!! 還有王姓員警,雖然只是協助調帶,但也很是感激!! 也感激那些企圖吃案的單位員警,讓我們知道司法的黑暗面, 另外7-Eleven 此次提供的影像幫了大忙,感謝相關門市的店長協助!! 還有icash卡務中心的各位熱心提供的服務!!感謝~~ 還有差點忘了感謝...... 財政部那個無實體發票的週消費通知......正是此次媽咪追案的起源 當然還有感恩我們udn最好的律師朋友法蘭客,一直以來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和建議. ~~~~~~~~對前一篇文所有留言格友的回覆~~~~~~ 現在的心情複雜,小朋友長大了,我們必需要學著讓他自己做主自己的事, 可是媽咪想的是法律上除非你能證實他是偷的,否則只能以侵佔來論處, 因為當初警局只願意以"遺失"受理, 然而對侵佔的處份輕,也補不到我們損失的金額, 對方則會留下一輩子的記錄,然後恨我們一輩子..... 對於一時心存僥倖而犯錯的年輕人,被叫到警局已經是一輩子難忘了, 而若是常習慣進出警局的慣犯而言,會在乎多這一點記錄嗎? 所以媽咪一直無法回覆各位格友的留言.畢竟大家說的都......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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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