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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4 22:30:51瀏覽358|回應0|推薦1 | |
少游專欄:執法無同理,如何得支持?警察踢老婦解析 在高雄發生了一件令人不悅的新聞,警察取締違規固然是執法的責任,而攤販做生意也為了養家活口,這都是正常的。 不過有位賣香腸的老婦,收攤後感到身體不舒服,想早點回家休息。途中因為違反交通規則闖紅單,警員依法處理追捕這也是正常的,不過為何警察卻會有以下不良的行徑出現呢?老婦本身因有心血管ˋ心贓方面的病症,緊張就容易暈倒,而暈倒了之後。身為人民保母的警察卻沒有在第一時間趕快將其送醫,還多次斥責老婦人裝死。 請問!這就是我們的警察該有的行為麻?以法處理違規(闖紅燈)固然正當,不過執法時的態度是不是更該值得我們去留意和檢討呢?而且老婦人因身體不適,也多次告知警方你要開單沒關西,但能否先叫救護車!為何警方卻還是置之不理,還在老婦人暈倒期間用腳去踢,請問這是我們的人民保姆該有的行為麻? 老婦人清醒之後,處理的員警趙建富還對趕來支援的同仁表示老婦人很會裝死,請問這是員警應該有的行為麻?直到老婦人拿出備用的隨身藥服用才發現異狀緊急叫救護車。這樣的執法如何叫人支持?這樣的執法還有同理心嘛? 執法當然如果按照法條規定,都是正當的。不過執法時是不是更該顧慮同理心呢?老婦人已多次表明「身體不適」ˋ「可以開單但可否先叫救護車」,處理的員警趙建富卻還是置之不理,老婦人暈倒期間自顧自的去抄車牌和動腳去踢,這過程中要是發生甚麼無法挽回的意外?該誰負責呢?所以才說筆者認為以法執法固然沒錯,但是執法時的態度和行徑更該我們去檢討和改正。 難道執法和人民的生命安全比起來會更重要嘛?如果為了這樣,就算老婦人本身違規在先。但是枉顧老婦人身體健康變化的員警是不是會惹來更多的爭議呢?要記住依法行政固然沒錯,但是如果不能抱持著同理心來做,那麼人民只會更加反感ˋ不支持甚至得到更多的批評。 (作者少游為雲林縣民,自由業,平時喜愛寫作。也不定時會對公共議題和新聞發表看法和見解。備註:該篇文章歡迎網友轉載ˋ分享,唯獨要註明出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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