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11/09 01:59:21瀏覽230|回應0|推薦0 | |
少游專欄:同性婚姻推動否?個人見解! 從很久以前,最基本的成家條件就是一男一女,當然古代還有一夫多妻制,除了正室以外,也允許男性擁有許多的小妾(小老婆),雖然小妾的地位仍低。但是這應該還是符合最基本的男配女成家條件。 但是另外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是,古今之外。東方也好ˋ西方也好,有一個族群是男生喜歡男生ˋ女生喜歡女生,這樣的族群我們是否該去反對和排斥呢?當然不可否認的是千百年來,這樣的事情總是遭到世俗大眾的排斥,並且產生許多問題和霸菱的層面問題。 但是他們的權利,是否也該受到保護和正視呢?所以可以看見的,西方和歐洲開始一連串的變動,許多同性的戀人開始串聯ˋ舉辦活動ˋ甚至有電影和書籍專門在討論這個現象,不可否認的!他們似乎也是「應該受到保護和尊重」的一群族群。 當然!這個現象台灣也有,而且或多或少你我他的身邊就有這些族群的蹤影,但他們真的受到公平的對待了嘛?或許有的人受到支持,但筆者認為更多數的人是受到不公平的對待的,大眾的目光ˋ傳統的風俗ˋ甚至連法律都沒有保障,這如何讓他們安心真心的和喜歡的人在一起呢? 筆者認為,不管是正常的戀情(一男一女)也好ˋ或是男配男ˋ女配女也好,都應該受到基本的尊重和保護,既然兩個人互相喜歡互相照顧,又沒做什麼犯法的事情,為何就要受到眾人歧視的目光呢?而且就如前文提到,西方歐洲諸國也開始一連串的變動立法ˋ甚至有同性族群的大量活動開始改變的現象。他們找到了志同道合的朋友ˋ相類似的理念聚集在一起,每當類似的活動總會見到它們的熱烈支持和身影,這也是社會能量推動不可或缺的一員。 所以筆者覺得有必須為這個寫篇專欄文,目的是希望大家能正視他們,台灣最近也有許多大明星和公眾人物為他們支持打氣,這是一樣的道理。在民主先進的社會,怎麼可以因為理念和想法觀念的不同就去排斥某個族群,這樣發展下去社會就會畸形化。社會本是多元化的發展,所以同性族群和婚姻制度連同配套也應該是我們正要努力去推動和思考的一塊領域。 (作者少游為雲林縣民,自由業,平時喜愛寫作。也不定時會對公共議題和新聞發表看法和見解。備註:該篇文章歡迎網友轉載ˋ分享,唯獨要註明出處︿︿) 歡迎大家讀者於底下的回復進行交流唷︿︿多多互動交流!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