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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投錯標 國產局決定僅沒收294萬保證金其餘退還(2011/01/05 16:39)
2011/03/24 15:42:11瀏覽430|回應0|推薦0

富邦人壽原定以1.2億投標國有地,並當學生住宅用地。

 投錯標的富邦投標代表對此事未回應,頻閃躲媒體。

 富邦人壽投標國有地時竟投錯標,以高出底價11億得標。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針對去年12月發生的富邦人壽投錯標事件,財政部國有財產局今(5)日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法務部等相關單位開會後決定,將僅沒收其2945千元的保證金,其餘溢繳的8千多萬元均將予以退還。

 

富邦人壽去年1215日參與國有地設定地上權招標案卻「投錯標」,誤以1222222000元的金額標下另一標底價為2944萬元的學生宿舍標案,富邦人壽立即委託律師賴盛星寄發信函主張「標單無效」,國產局應該歸還83742000元的保證金。

 

由於在認定上有疑義,國產局今日邀集工程會、法務部等相關單位開會後表示,富邦人壽參加投標所檢附的資料並沒有投標須知規定投標無效情形,且富邦為最高標,且經北區辦事處宣布得標,因此該標案屬於有效標。

 

國產局指出,由於富邦得標的該標地上權招標權利金底價為29441855元,投標人應繳納的保證金為2945千元,經參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5年的一份判決後,認為富邦投標的標的保證金為2945千元,如果得標人放棄得標,除沒收保證金外,其他溢繳的金額,既然不是投標人應繳納範圍,就應當予以退還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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