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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3 10:40:43瀏覽338|回應0|推薦0 | |
更新日期: 2010/12/13 04:11 〔自由時報記者胡清暉、黃維助、謝文華/台北報導〕「台灣」也要正名?由於「臺」和「台」兩字坊間經常通用,而「台」字筆畫較少,愈來愈多人把「臺灣」寫成「台灣」,教育部考據字源後宣布,以後教育部公文一律使用「臺灣」用字,並通函各級學校及國立編譯館、教科書商,預計後年教科書就會統稱「臺灣」。 教科書將統一用「臺」 教育部國語會執行秘書陳雪玉強調,雖然在教育體系內規範使用「臺灣」,也鼓勵大家平日多書寫正體字,但考慮民眾長期約定俗成的習慣,未來各級升學考試時,寫「台灣」不會扣分,目前也沒有考慮更改路標或招牌。 陳雪玉指出,「台」是「臺」的異體字,不是簡體字,教科書的台北、台中、台南等地名,也要一律書寫為臺北、臺中、臺南。 考試寫「台」不會扣分 陳雪玉分析,漢代許慎在《說文解字》中,「臺」(音ㄊㄞˊ)解釋為「觀四方而高者」,可供眺望四方的高而平建築物;「台」(音ㄧˊ )則是喜悅的意思,同樣的用法在《史記》中也有提到「唐堯遜位,虞舜不台。」由此可見,兩者在字音、字義上沒有相關。 到了唐、宋,《廣韻》、《集韻》等字韻書中,「台」同時可念為ㄊㄞˊ 、ㄊㄞ,因此,「臺」和「台」二字產生了同音關係,但字義上仍不相涉。直到明清小說《目連記》、《金瓶梅》才開始看到假借「台」為「臺」的用法。 陳雪玉說明,教育部在研訂標準用字時,考量「臺」字「觀四方之高處」的本義,例如「瞭望臺」、「臺階」,並由「高者尊之」概念引申而來的「兄臺」、「臺端」等尊稱敬詞,因而在民國七十一年公告「臺」為標準用字。 然而,民眾寫久了便成習慣,在非正式文件中,逐漸以「台」取代「臺」字。教育部基於保存漢字形構歷史、形體之美的價值,規定教育部公文及教科書未來必須用「臺灣」。至於其他部會公文用字,教育部將會與行政院持續溝通。 「台」是「臺」的異體字 對於外界質疑,統一使用「臺灣」是否有政治考量?陳雪玉強調,教育部所公布的標準字體,都可以在文獻中找到出處,選字力求符合六書及造字原理,正名主因在於,長期有民眾反映「臺」和「台」易生混淆、不知要如何使用,才會藉由這次Web公文系統改版的機會釐清。 雖教育部正名「臺灣」非「台灣」,但包括各政府機關的政令宣導及新聞稿,大都書寫著「台灣」,例如馬英九總統的治國週記中提到的「夜市遊台灣」,行政院「投資台灣、啟動黃金十年」等政策,用的也是台灣;就有民眾批評,文字是約定俗成,要正名為臺灣,根本是吃飽太閒、多此一舉。 民眾批評吃飽太閒 對於教育部決定使用「臺灣」,行政院其他部會是否要比照?吳揆昨回應說,要看教育部提出的腹案是什麼。 吳揆指出,印在公文書上的文字,有人用比較正體的「臺」字,簡體的「台」字(教育部指為臺的異體字),也已成為大家書寫上的習慣,有點像英文,有印刷體也有書寫體,教育部是不是要改成筆畫較多的正體,只要他們覺得可以,一般民眾也認識這個字,在書寫的時候寫成「台」,也沒什麼不得了,大家用得自在、都認識,沒什麼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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