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員林鎮調解委員會主席張淑靜,平均每天調解成立四點三五件,獲頒「行政院長獎」,榮登「調解天后」寶座。她表示,從小「雞婆」,十六年來熱中調解,幾乎「把家庭都放掉」,還曾讓一位襲胸男,甘心付出約二、三百萬和解金,給受害女生。
張淑靜說,自己廿四時開機,「電話一通,服務就到」,半夜三、四點都敢去,只要兩造OK,調解書很快就搞定。她透露調解案件的撇步是,先緩和雙方情緒,再當「聽長」,聽話很重要,聽聽兩造訴求,再分析利弊得失,並說明如果案子到法院,法院會如何處理。
在作法上,有時也會採分開和解,避免摩擦,接下來就要以簡易民法、交通規則等,作調解的後盾。
張淑靜說,她所調解的案件,以車禍案件最多,約占七、八成,其次是傷害與債務案件。車禍案件的調解真是形形色色,不一而足,例如車禍擦撞時,有照的駕駛人往往不想賠償無照的駕駛人,車小的往往不想讓車大的,這時就要用道德勸說,考驗說服功力。
張淑靜開始擔任調解委員至今,服務精神都沒變過,地方都稱她為「公道婆」,只要鄉鎮公所或地方派出所打電話給她,她馬上做出判斷,歸納可能的因素,再依現場調解的經驗做決定。
張淑靜回憶最讓她感到意外的調解案件。她說,一男一女各騎摩托車在路上,男的一時興起,伸手摸了女生胸部一把,女生情急緊張,摔倒受傷。這起調解案,她先聽兩造的訴求,還沒說什麼意見,調解案竟很快成立,男生一個襲胸動作,和解金創天價,約二、三百萬,令她咋舌。
一般地方調解使用的語言,多為國台語,但有一次碰外國人與本地人車輛碰撞,張淑靜只好靠翻譯溝通。當時外國人認為,雙方是不小心碰撞,為何台灣駕駛一口咬定是他的錯,還開口向他要和解金。
張淑靜解釋,交通路口的幹道與支道車輛碰撞,理虧的往往是支道的駕駛,外國人因為從支道出來,與幹道車輛相撞,因為不了解台灣的風土民情而不願和解;但她講解清楚後,外國人才了解狀況,所以願意調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