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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區」合法化須因勢利導!
2007/05/30 18:51:33瀏覽3494|回應3|推薦4

鑑於經由性行為感染愛滋病情形日增,台南縣府呼籲中央修法,讓性產業合法化,並表示一旦政策開放,將規劃設置性產業專區。以地方政府立場做此建議,確實需要很大的勇氣。

我認為,性產業有其人性需求,不能一味污名化,必須因勢利導,建立管理機制,讓台灣成為性產業開放而非地下性交易氾濫的社會。

台南縣府呼籲性產業合法化,主要切入點在於反愛滋。各種愛滋感染途徑當中,以毒品注射和性行為的比例最高,兩年前衛生署推動愛滋減害計畫,免費提供清潔針具,供有毒癮者使用,同時採取替代療法,已大幅降低愛滋感染人數,成果有目共睹。不過經由嫖妓等危險性行為,而感染愛滋病的比例與人數,卻一直無法有效控制,基於疾病防治與社會治安的需求,性產業合法化已勢在必行。

性是世界最古老的行業,台灣的性產業也有悠久歷史,從日據時代的藝旦,到光復後的茶室、「阿公店」、色情理容院、指油壓中心,還有私娼館與應召女郎,無不與情色有關,網路興起之後,更吹起一股「援交」風,這些性產業提供性交易,或遊走於社維法邊緣的色情表演,建構出「極樂台灣」的圖像。

台灣自從大力廢娼、掃黃之後,色情業不但沒有根絕,反而化明為暗,有如水銀泄地,成了「春城無處不飛花」的光景。性工作者除恐懼遇上白嫖或心存不良的歹徒,還擔心「釣魚」的便衣警察,謀生並不容易。在嫖客「嘗鮮」心理作祟下,很多中國大陸、東南亞的女子以及「金絲貓」,紛紛搶占台灣色情市場,製造更多社會問題。

處於社會邊緣的性產業,若沒有法律規範,不僅會遭黑道和人口販子操控,還會引發執法人員的包庇貪瀆,更成為性病的溫床,政府應該正視問題、解決問題,而不是學鴕鳥把頭埋在沙裡。

目前我國的法令是「罰娼不罰嫖」,未來性產業如朝向除罪化方向修正,也就是「娼、嫖」都不罰,跳脫道德框架,回歸人性本能的供需,適符合開放社會之所趨。

我認為,性產業開放必須按部就班,從各項法令的修改到設立「紅燈區」,加強管理與性病篩檢,保障性工作者的人權,避免黑白兩道、人蛇集團的控制剝削等,都要有完整的規劃,同時也應注意不同意見民眾的觀感,逐步推動為宜。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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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妳
2007/06/04 18:21

刮目相看!

勇於尋找與民眾有關的切身議題,我支持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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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加油
2007/06/02 23:31

非常讚成

性產業業全面合法化

台灣竟然寫一些露骨的字

就被判行

因為猥褻

台灣竟然還在搞文字獄

太可笑了


閃電狼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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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沒錯啦
2007/05/31 14:54

是沒錯啦…

但要配套而杜絕黑白兩道的介入談何容易…

難啊!


迅如閃電,攻若密雨;狠似惡狼,心懷仁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