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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5 09:54:21瀏覽527|回應0|推薦1 | |
創造力的定義:「個體在支持的環境下結合敏覺(敏於覺知問題)、流暢(具有見解、聯想、表達的流暢)、變通(能夠作不同等級、方向或類別的反應)、獨創(產生獨特新穎的見解)、精進(能夠精益求精,引申預測)的特性,透過思考的歷程,對事物產生分歧性的觀點,賦予事物獨特新穎的意義,其結果不但使自己也使別人獲得滿足。」 「支持的環境」對孩童而言,是個很重要的因素,父母、學校、性別角色、社會文化傳統時常會形成阻礙孩童創造的環境,比如父母會限制小孩天馬行空的想法,給予較實際的思考模式,較少引導小孩更多的思考;而學校制式的教導環境,一個蘿蔔一個坑,更限制了學童的創造力等…故約6歲前即學齡前兒童的創造力為最佳時期。 第一、就是贊同兒童創造力的表現,其實就是創造一個支持的環境,讓孩童在一個歡愉的心情下盡情發揮,並讓孩子了解創意的重要性; 第二、提供適切的情境,成為有創意的夥伴,並重視創造性思考與問題解決能力,在孩童旁協助引導,使其成為問題的主導者,而非大人或是老師,並利用身教(示範創造性思考),言教(在課程中加入創造性思考),過程中可多用開放式的問題,讓孩童更能發揮潛能; 第三、時間、空間、創作材料的提供,準備適切且具有原創性的材料,而非半成品,有各式各式的組合,比如空白紙、筆、積木、黏土等…都是非常好的材料,且讓孩童有獨立思考的時間消化及吸收,而目前建構型的玩具仍以積木為最。 而孩童創造力最常見表現的模式為遊戲、語言及藝術活動,其實在各式的活動中,成人的適當介入及使用一些玩具及教具,可以讓活動顯的更有趣,例如運用文學作品(好比討論繪本或故事接龍)、想像遊戲(如果你可以變成其它動物,想變成哪一種?)、藝術活動(戲劇演出,美術音樂舞蹈),能促進孩童們的語言及非語言的表達,並更能激發創意,若孩童已至2至2歲半,自理能力尚可,若能夠與同儕互動,此時會有不同向度的學習,並鼓勵孩童社會性行為出現,對於孩童創造力的表現能更有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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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