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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藥丸條款終非善策
2022/04/29 17:20:49瀏覽80|回應0|推薦0

毒藥丸(Poison Pill)顧名思義,就是讓你吞嚥不下,縱然吞下也會傷亡慘烈,很有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意味。

毒藥丸是美國資本市場上知名的反收購策略,文雅的說法是shareholder rights plan(股東權利計畫),四十年前由Lipton律師倡議後,一九八五年經德拉瓦州法院判決認可接受。主要構想是當敵意併購者持股達一定比例(百分之十五至二十)時,公司可大量發行新股(通常是以折扣價),由併購者以外的人,或既有股東認購,以稀釋敵意併購者的股權,增加併吞難度及成本,縱然併購成功,也要付出極高的代價。毒藥丸在美國實務界曾一度相當流行,但因具爭議性,而且影響公司評等,危害公司治理,近年漸漸式微。

摘自【民國111年4月21日聯合報】

圖 / 網路

作者/陳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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