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都認為,能上山擒虎、入水捉蛟、戰場不避槍林彈雨、行俠仗義者是真正的勇士,而孔子卻不這樣認為。
子路是孔門弟子中性格粗直、崇尚勇力的一位。稍遇不平,便憤然作色,甚或拔劍相鬥。一次,孔子讓弟子各言其志,子路曰願舉兵攻敵,必攘地千里。孔子認為子路只是個憤憤然的勇士,並未得孔門儒學“勇”之真諦。
那麼,孔門儒學“勇”之真諦是什麼呢?在孔子看來,“勇”也是有層次的。有漁父、獵夫、烈士之勇,更有聖人之勇。聖人之勇才是孔門儒學所要達到的最高標準。
據《孔子集語‧雜事》記載:孔子遊山,子路隨行。夫子口渴了,讓子路去取水。
子路水邊遇虎,與老虎搏鬥,把老虎尾巴拽下來了。子路很得意,把老虎尾巴揣在懷裏,回來問夫子:“上士打虎如之何?”夫子曰:“持虎頭。”“中士打虎如之何?”“持虎耳。”“下士打虎如之何?”“持虎尾。”子路非常生氣,自己與老虎搏鬥,差點兒連命都賠進去了,才落了個下士。
他跑到一邊,把老虎尾巴扔掉,揣了個石盤回來了。子路認為孔夫子先知先覺,明知水邊有老虎,讓自己去取水,就是想讓老虎吃掉自己。所以揣個石盤回來,欲殺孔子。他問夫子:“上士殺人如之何?”夫子曰:“用筆端。”“中士殺人如之何?”“用語言。”“下士殺人如之何?”“用石盤。”
古人把士人分為上、中、下三等。孔夫子認為,上等的士人殺人用筆尖,就是“筆伐”,中等的士人殺人用語言,即“口誅”,只有下等的士人才動用武力。就是說,夫子認為,以武力服人的人只是個下等的士人,並不是真正的勇士。子路雖很粗野,卻也明白了殺了孔子自己依然是個下士,而且絕對不能做下士,於是他悄悄的扔掉了石盤。
孔子貌似陽虎,過匡城,匡人以為陽虎而圍之於館舍,且欲殺之。孔子彈琴唱歌,聲不絕耳。子路不解,問孔子為何如此娛樂,孔子說:“水行不避蛟龍,是漁父之勇;陸行不避虎兕,是獵夫之勇;白刃交於前而視死若歸,是烈士之勇;知窮之有命,通之有時,臨大難而不懼,是聖人之勇。”勸子路且靜觀天命。不久,匡人入而辭謝,言其以為陽虎而圍之。
什麼是聖人之勇?聖人之勇就是一種處世態度,即知天命、順天命、臨危不懼、處難不驚、無論什麼巨難困苦都能泰然處之、靜候天命的處世態度。孔夫子就是憑著這種不驚不懼的聖人之勇,平安渡過了以上的生死大難,不動聲色的化敵為友,化險為夷。
聖人之勇為何能不武而威?因為它符合天道。儒家認為,上天只輔佑德高的人,聖人德高齊天,天必佑之。
而“自天佑之,吉無不利”,所以聖人能不為而成,不武而威,能不戰而屈人之兵,能垂衣裳而天下治。
(事出《孔子集語》、《莊子‧秋水》、《史記‧孔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