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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自私的欲望為奉獻的願望
2014/03/20 07:26:52瀏覽76|回應0|推薦6

 

佛教的觀念認為,人生除了生、老、病、死四大基本苦惱之外,

還有一種苦叫做“求不得苦”,也就是欲求無法滿足時所產生的痛苦。


人類都有追求溫飽、安全、自尊、自由的本能,

而這種本能來自於人性的需要,

當這些需要受到嚴重挫折時,人們往往會有求死的傾向。

有些人會因為所求不得而尋死,

通常這種人無論追求任何東西,都非常熱切、渴望,

所以拚了老命去爭取,當所求不得、欲求滿足不了時,就連生命都不要了。

例如,有些人殉情、為情自殺,

也有些人因為考不上第一志願、進不了某一所大學而覺得萬念俱灰、

顏面盡失,就此了結自己的生命。


不過,像這樣為了求不到愛情、名利或地位而自殺的人,

畢竟還是少數極端的例子,一般人還不至於如此。

可是,如果自己的欲望不能滿足,或是得不到自己想追求的東西時,

大部分的人還是會受到非常大的衝擊和挫折,

甚至一輩子都受到影響,而變得非常消極,

認為自己是個失敗者,這輩子已與成功絕緣。

因此無論在任何場合,都無法與人競爭,再也提不起繼續奮鬥的信心。

由此看來,求而不得是非常難以忍受的事。

如果自己得不到,而他人〈尤其是自己的競爭者、仇敵〉卻得到了,

那就更難堪、更難以忍受了。


為了化解求而不得所帶來的痛苦,

佛教教導我們要少欲知足、清心寡欲,

才不會受到本能及欲望的干擾,而走上毀滅之路。

所謂“少欲”,就是指對基本生活所需之外的東西,不做非分之想。

如果基本的生活所需已經齊備了,

就滿足於現狀,不再做過分的貪求,就是“知足”。


例如,我們本來只要有一棟房子就夠住了,

但是有些人為了炫耀財富,就買了好幾棟房子來表現自己非常有錢。

而保暖的衣服,只要有兩三套以備換洗就夠穿了,

但是有些人卻擁有幾十套,甚至一整個衣帽間,

從上到下都塞滿了衣服,這都是因為不懂得知足。


像這樣為了滿足一己私欲的貪求,而過分追求個人的享受,就叫做“欲望”。

欲望是自私的,會為我們帶來煩惱,甚至帶來殺身之禍。

可是,如果是為眾人的利益而努力、為了眾人的福利而奉獻,

就不叫做“欲”,而稱為“願”。

願心是為眾人而發的,是清凈的,不會帶來煩惱的。

例如,發願透過自己的努力奉獻,

使眾人得到快樂、幸福和便利,就是清凈的願心。


因此,

少欲知足並不是什麼事都不做、不努力、不爭取,也不是失去任何希望。

否則,便會誤以為行菩薩道和成佛也是一種欲望,

於是就不行菩薩道、也不想成佛了。

這種觀念並不合乎佛法的精神,

行菩薩道與成佛並不是“欲”,而是“願”,而且是許下了很大的悲願。


所謂“知足者常樂,少欲者離苦”,

我們不但自己要做到少欲知足,以避免“求不得”所帶來的痛苦,

還要進一步為眾人設想,把自己的努力奉獻給眾人、為眾人服務,

使眾人都能夠遠離痛苦,得到真正的快樂。 

 

 

引用 : http://blog.xuite.net/wenshengxin/twblog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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