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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半棟屋 屋主:市府像強盜
2007/04/10 09:26:38瀏覽1107|回應3|推薦0

徵收半棟屋 屋主:市府像強盜
因碧湖國小圍牆取直而徵收拆除的蘇永善住家,從77年以來一直維持「切一半」的狀態。
記者錢震宇/攝影

「市府強制徵收土地,讓我流離失所,住宅因此無法使用,卻仍須繳地價稅,沉重的稅金讓我幾度想尋死」。79歲的蘇永善表示,原本他在內湖路2段一處3層樓住家,77年因碧湖國小圍牆需要取直而遭到拆除2/3面積,剩下1/3變成畸零地,不僅難以改建,也無法再利用。

軍人退伍的蘇永善,目前住在士林承德路上的基隆河15號國宅。他表示,當初市府教育局因碧湖國小工程需要,將他家一半以上都畫歸學校用地,但當時並未一併徵收剩下土地,導致他房屋被「切成兩半」。蘇永善說,當時他以每坪2萬元價格,拿到40多萬的補償費,全都拿去租屋。

原本市府允諾配發的國宅直到87年才分配到,補償金早已用完,買國宅所需的700萬,只能向朋友借錢、申請銀行貸款

蘇永善表示,被徵收剩下的土地不能用,每年都還要繳稅金,實在不合理,市府的行為跟「強盜沒兩樣」。

他說,近年來生活困頓,加上車禍無法工作,妻子也是殘障,根本付不出地價稅,每月約1萬3000元的榮民退休補助,也因為積欠地價稅款26萬,直接被士林地院行政執行處扣走,更是雪上加霜。

市議員潘懷宗獲知後表示,蘇永善年邁且無收入,實在無法繳付畸零地地價稅,他也願意將地賣給市府抵稅,但市府卻因該塊地毫無價值而不願收購,甚至因此要查封蘇永善居住的公寓。他建議,市府直接處分畸零地折抵地價稅,直到抵扣完畢為止。

教育局表示,土地法規定,徵收土地剩餘部分,面積過小或形勢不整而無法使用時,所有權人必須在徵收公告期滿6個月內,向地政機關要求一併徵收,但蘇永善當時並未提出。

工程財管科股長吳慧敏說,市府無法破例徵收,解決辦法只有請附近居民協調是否買下。

吳慧敏表示,教育局也請碧湖國小評估納入畸零地成為校地的可能性,但並不可行。稅捐處內湖分處股長廖春福說,處分畸零地扣抵地價稅方式不可能,目前除繳納地價稅外,就看執行處是否願意將該地拍賣,尋求解決。

【2007/04/10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3796595.shtml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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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ve
那畸零地只有繳稅乎
2009/04/26 06:13

畸零地可抵稅嗎?擁有畸零地者難道就得一直交地價稅而無法處理嗎?


dove
那畸零地只有繳稅乎
2009/04/26 06:13

畸零地可抵稅嗎?擁有畸零地者難道就得一直交地價稅而無法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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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都是強盜 潘委員好像沒走出過台北市?
2007/04/10 17:37

台灣到處都是這樣的房子

很多道路拓寬路的兩旁就是這樣的房子

政府一句沒錢

就是這樣拆人家的房子

還說要拆1/2才能給租金

7年了!!民進黨執政7年了!!這樣情形有改善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