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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罐頭重金屬 鈉含量檢測
2011/02/06 04:39:43瀏覽642|回應0|推薦0
魚罐頭重金屬 鈉含量檢測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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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罐頭食品種類繁多,魚罐頭更是其中熱門的商品,不僅食用方便,大眾化的調味更是下飯的美味配菜,因而廣受消費者喜愛。

市面上常見的魚罐頭有鮪魚、鯖魚、鰻魚、沙丁魚、虱目魚與鳳尾魚等種類,無論是哪一種的魚罐頭,鈉含量都不低,消費者在食用時,可能只注意到口味的喜好而忽略了鈉含量高低的問題。

此外,魚類可能會因生長環境受汙染而造成魚肉殘留重金屬,或是罐頭在存放過程中,罐頭內壁的鍍錫層溶出於罐頭食品中造成錫汙染,若消費者長期食用重金屬殘留的魚罐頭,將會傷害身體健康。

為瞭解市售魚罐頭鈉含量高低的情況、以及魚罐頭原料是否遭重金屬汙染,消基會針對市售30件魚罐頭進行鈉含量、錫與鉛等重金屬的檢測,為消費者把關。(檢測項目與方法請見表一)

採樣

採樣時間為民國96年3月間,於大台北地區的量販店、超級市場與福利中心等販售通路,購得6件鯖魚罐頭、11件鰻魚罐頭及13件鮪魚罐頭,共計30件魚罐頭樣品。

調查檢測結果(請見表二)

一、價格

本次採得30件魚罐頭中有6件為鯖魚罐頭,百公克固形物價格介於10至14.2元,其中編號3號的「大潤發茄汁鯖魚」最便宜;1號「紅鷹牌平二號鯖魚罐頭」最貴。11件鰻魚罐頭,百公克固形物價格介於21.7至35.4元,編號17號「大潤發紅燒鰻」最便宜;11號「紅鷹牌紅燒鰻」最貴。13件鮪魚罐頭中有2件未標示固形物重量,無法算出百公克固形物價格,其餘11件鮪魚罐頭樣品百公克固形物價格介於15.7至30.2元,其中編號20號「大潤發水煮鮪魚片」與21號「大潤發油漬鮪魚片」最便宜;26號「愛之味鮪魚片」最貴。

二、標示:2件樣品不符規定

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食品添加物,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下列事項於容器或包裝之上:一、品名。二、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分別標明。三、食品添加物名稱。四、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輸入者,應註明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五、有效日期。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須標示製造日期、保存期限或保存條件者,應一併標示之。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標示事項;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食品,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營養成分及含量;其標示方式及內容,並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

本次採得的30件樣品屬於罐頭食品,依衛生署於民國93年2月公告(衛署食字第0九三0四0一一五三號),「市售包裝食用罐頭及糖果兩類加工食品自民國95年1月1日起(以完成製造之日期為準)應標示營養成分及含量」,其營養標示須包括熱量、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與鈉含量等。

經檢視,本次購買的30件樣品中,編號29號「紅鷹牌海底雞(水煮)」未標示營養標示中的「碳水化合物」項目;30號「特惠牌鹽水鮪魚」無營養標示,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的規定,依同法第三十三條可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依第二十九條規定,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回收改正,屆期不遵行者,沒入銷毀之。

此外,編號19號「遠洋牌鮪魚片」與25號「遠洋牌水煮鮪魚片」2件樣品僅標示內容量而未標示固形物含量,雖法令僅規定需標示內容量而無規定需標示固形物含量,但消基會認為業者仍應標示固形物含量,讓消費者能知道罐頭內容物中實際魚肉量的多少,以避免混淆。

三、裝量測定:全數樣品均符合規定

本次測定的30件樣品標示的內容量介於100至230克,而實際裝量測定值介於94至250克。依國家標準第974號(CNS 974)「食品罐頭檢驗法──裝量測定」內容規定,標示裝量300克以下者,若其實際裝量不足且誤差大於標示重量之7%以上者為不合格。

經測定,本次購買的30件樣品實際內容量皆符合規定。

四、鈉含量:5件樣品誤差不符規範

「鈉」是人體中的電解質之一,會影響人體的新陳代謝。食物中的鈉進入人體後,大部分都會被吸收,因此高血壓、心臟疾病及腎臟疾病等患者,必須限制鈉的食用量,以免造成身體的負擔。

本次採得的30件樣品中,編號30號「特惠牌鹽水鮪魚」無營養標示,故無法得知鈉含量,其他29件樣品,標示每百公克鈉含量介於212至1,142毫克,而實際檢測每百公克魚罐頭內容物的鈉含量則介於200至1,100毫克。

根據衛生署公告「市售包裝食品中蛋白質、脂肪、碳水化合物、熱量、鈉之誤差允許範圍」規定,市售包裝食品其鈉含量標示值的誤差允許範圍為±20%。本次檢測的30件樣品中,除編號30號「特惠牌鹽水鮪魚」未標示鈉含量,無法得知其標示鈉含量與實測值的誤差外,其餘29件樣品中有1件實測鈉含量低於標示值,為編號27號「紅鷹牌海底雞」,誤差介於20%至60%。另外有4件樣品的實際檢測值高於標示值,其中有2件誤差介於20%至60%,為編號6號「同榮辣味蕃茄汁鯖魚」與16號「新東陽紅燒鰻」;1件誤差範圍介於60%至100%,為編號28號「同榮鮪魚特餐」;1件誤差大於100%,為編號17號「大潤發紅燒鰻」,總計有5件樣品鈉含量標示值的誤差不符合規定。

以上業者已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於食品、食品添加物或食品用洗潔劑所為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主管機關可依該法第三十二條規定,處業者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屆期不遵行者,沒入銷毀之。

五、重金屬:均符合規範

1. 錫

一般的食品罐頭都是由內壁鍍錫的馬口鐵製成,鍍錫不但可以避免生銹,也可以減少食品被氧化的機會。

依衛生署「罐頭食品類衛生標準」,罐頭類食品的重金屬錫最大容許量為250 ppm(1 ppm為百萬分之一)。根據本次檢驗結果,30件魚罐頭樣品的錫含量皆符合規定。

2. 鉛

鉛對於人體許多器官都具有毒性,可能會傷害腦部以及周邊神經系統,造成肌無力以及觸覺方面的問題。小孩受鉛的傷害可能會伴隨著智能下降、學習障礙、生長遲緩,過動、出現反社會行為以及聽力的問題;成人鉛中毒時則會出現肌肉及關節的疼痛與高血壓、頭痛和頭昏眼花的情形,影響記憶力以及注意力。

依衛生署之「罐頭食品類衛生標準」,罐頭類食品的重金屬鉛最大容許量為1.5 ppm,根據本次檢驗結果,30件魚罐頭樣品的鉛含量皆符合規定。

結論

本次針對30件魚罐頭樣品進行裝量測定、鈉含量與重金屬的檢測,在重金屬檢測中,錫與鉛的含量皆符合規定,顯示魚罐頭在原料上並未發現鉛超出管控的問題,罐頭食品容器的鍍錫層也沒有錫異常溶出的現象,不過根據本次檢測的結果可發現,鈉含量偏高是魚罐頭最主要的問題。

根據「市售包裝食品營養標示規範」每日營養素攝取量的基準值,鈉的攝取量為2,400毫克,本次實際檢測得知,每100公克魚罐頭內容物的鈉含量介於200至1,100毫克,依此實際檢測結果可算出單罐魚罐頭鈉含量介於400至1,600毫克,約為每日鈉攝取量基準值的17%至67%,消基會提醒有腎臟病、痛風、高血壓或心臟疾病的消費者,必須注意魚罐頭食品的食用量,以免鈉攝取過量造成身體的負擔。

此外,金屬容器的罐頭開罐後,罐頭內壁金屬會接觸空氣產生氧化現象,因此開罐後若無法一次吃完,建議將食物倒出來以保鮮盒或其他容器盛裝,並盡快吃完,避免放置過久導致微生物繁殖而變質。

市售罐頭食品種類繁多,雖然可提供消費者各種不同的選擇、滿足各種口味的喜好,但罐頭食品通常調味較重,且在製造過程中經過高溫滅菌的步驟,會破壞部分營養素,因此提醒消費者,平日飲食最好以新鮮食物為主,清淡與均衡的飲食才是確保身體健康的不二法門。
 
( 知識學習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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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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