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羞辱學生 是輔導管教嗎
2010/06/12 11:14:54瀏覽441|回應0|推薦1
羞辱學生 是輔導管教嗎

【聯合報╱林佳範/台灣師大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系副教授(台北市)】
2010.06.12 01:52 am

南投一名國中組長,在朝會上公開說學生是「遲到大王」,而被法院以公然侮辱罪判處拘役四十天。很遺憾如此的行為,仍可在我國校園中見到,顯然教育部的友善校園政策,仍有待努力的空間。許多教師仍以輔導管教之名,來正當化自己「羞辱學生」的作法,但這樣做是教育的專業嗎?

沒錯,學生的不當行為,如此新聞案例中之經常性遲到,的確需要教師的輔導與管教。然而,以在公開集會的場合來羞辱學生,是合乎教育專業的作法嗎?美國的國家教育協會專業倫理守則,針對學生部分,第五點:「絕不故意造成學生的難堪或羞辱」。我國的教育基本法第八條中亦提到學生的人格發展權應與保障,不使學生受到身心的傷害。在此案例中,如此的公然羞辱學生,更造成其離家出走。學生的經常性遲到,應該先探詢其原因,教師必須像醫生一樣,具有教育診斷的能力,才可能輔以正確的對應策略,而協助學生使其確實改善。

禁止教師故意羞辱或使學生難堪,是因為不僅是針對學生的偏差行為,甚至其學習行為,建立學生的自信心,往往是教育最基本的工作。據調查,司法機構下的非行少年最討厭的事,統計最高的就是「被瞧不起」。試想一個學生,若在學校都是負面的經驗,不是被羞辱就是被看不起或被排擠,他對這樣的團體會有歸屬感嗎?他會離開校園,難道都僅是他自己的錯嗎?當他們需要協助的時候,我們的學校是踢或是拉他們一把?

「羞辱學生」絕對不是正確的輔導管教行為,更是違背基本的教育專業倫理或教育基本法。對學生的不尊重,不僅傷害其自尊心,更不會達到教育之效果。很遺憾,仍有老師因為公然羞辱學生,而被科以刑罰,對台灣的教育界是很大的恥辱。


老師心死 不敢管不想管
【聯合報╱賽夏客/國小校長(苗縣頭份)】
2010.06.12 01:52 am

老師指責學生是「遲到大王」,被判拘役。教育界對此小題大作的判決均相當訝異,不禁要問:有這麼嚴重嗎?連這種不痛不癢,毫無惡意,且略帶點詼諧的話語,都會構成公然侮辱罪?那叫老師如何管教學生呢?

我認為法庭做出這樣的判決一定會造成寒蟬效應,對教育絕對有後遺症,尤其對孩子成長是相當不利的,因家長動不動要告老師,師道的尊嚴何在?孩子的教育堪虞。

也許大家不知,現在校園裡最可怕的現象,不是老師懲戒學生,也不是老師教學不力,而是老師那顆心已經徹底死了,只管上課、下課,至於學生做出任何違規亂紀的事情都視而不見,不敢管,不想管,也不願管,放任孩子為所欲為。因此,校園內大欺小,強欺弱,霸凌事件層出不窮。難道老師不知道嗎?非也,只求自保罷了!

老實說,現在的孩子受到複雜與多元社會的影響,不比過去純真,又因家庭結構瓦解或失序,許多孩子都是在「沒教養」的環境中長大,最需要師長的諄諄教誨,這是無庸置疑的,但在管教過程中,有愛的教育,當然也需要鐵的紀律,希望家長能成為老師的合作夥伴,共同來扶持孩子,他們才會長得正直,成為棟梁之材,否則為了一點芝麻蒜皮小事,就來告老師,誰還敢去雕塑這棵小樹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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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孩子講謝謝、對不起,孩子自然而然就會講謝謝、對不起,這個叫做身教。不顧小孩顏面,把孩子受窘當作「略帶點詼諧的話語」,那小孩也會不懂體恤他人的窘況,然後變得傲慢、自以為是。

教育體系裡面,充滿像賽下課以及被判污辱罪的這些不懂教育的「教育人士」,才是叫家長感到擔憂。

教育體系裡一直都太不尊重學生,未將學生當一個獨立而有自尊的個體來看待,於是,像新聞中的「嘲諷」經常發生。

我們自小都被老師亂罵,罵習慣了,於是會覺得這位法官似乎矯枉過正,但是如果回到一個「尊重」、「平等」的態度來看師生互動,那這種判決一點也不為過。

幸好,還有台灣師大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系副教授林佳範出來說說公道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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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生遲到被判刑 老師要上訴 自由時報

〔記者謝介裕、胡清暉/綜合報導〕南投縣某國中張姓老師訓斥學生「遲到大王」,被依妨害名譽罪判拘役四十天,得易科罰金。張姓老師十一日與律師研究後,決定提出上訴,為自己也為其他教師爭取基本教導權。南投縣教師會聲援他的作法,人本則強調,老師不罵人或不揶揄人,會讓老師朝向更專業去思考。

南投縣教師會理事長王汝杰表示,「遲到大王」、「胖子」、「頑皮鬼」等用語,在教學及輔導行為偏差學生的過程中,是十分常見的矯正手法,達到受輔導的學生自我反省的目的。王汝杰並提出具體資料指出,蕭姓學生九十八年二月上課天數十四天,有八次遲到紀錄,三月的上課天數二十二天,遲到次數也達十五次之多,在此情況下,老師訓斥學生「遲到大王」竟被判刑,將使教師界產生寒蟬效應。

人本:重要啟示 提醒尊重孩子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認為,大人經常習慣用嘲笑、揶揄的方式對待未成年孩子,並且假裝是在教育孩子,這項判決是非常重要的啟示,提醒對人的尊重是不分年齡的。

馮喬蘭說,孩子遲到的原因有很多可能,老師要用教育專業引導孩子,針對個別狀況進行了解,而不是以揶揄或罰寫等方式處理。

南投縣府教育處長劉仲成指出,雖然校有校規,但也建議老師在輔導學生的過程中,最好先與家長聯繫、溝通,減少類似糾紛或訴訟發生。

蕭姓家長指出,他只希望張老師認錯,畢竟師生一場,希望事件圓滿落幕,他很遺憾事情演變到這個程度。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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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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