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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5 13:02:52瀏覽62|回應0|推薦0 | |
名相:遍計所執性 釋文: 梵語 parikalpita-svabh?va。乃唯識宗所立三性之一。又稱遍計所執相、分別性、分別相、妄計自性、妄分別性。略稱遍計所執、計所執、所執性。凡夫於妄情上,遍計依他起性之法,乃產生「實有我、實有法」之妄執性。由此一妄執性所現之相,僅能存於妄情中,而不存於實理之中,故稱「情有理無」之法、「體性都無」之法。此種分別計度之妄執性乃周遍於一切境者,故以「遍計」稱之。 名相:依他起性 釋文: 梵 para-tantra-svabh?va。又作依他起相、緣起自性、因緣法體自相相。略稱依他起、依他。唯識宗所立三性之一。指依於他緣而生起一切如幻假有等現象之諸法。此依他起性乃屬有為之法,在百法中,除六無為法外,其他九十四法皆攝於此性之中。又眾緣分因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增上緣等四緣,若具足四緣,則能生起心法;若具足因緣、增上緣,則能生起色法。乃知一切有為之現象皆由因緣和合而生,因緣離散則諸法滅盡,此即一切諸法,有而非有、無而非無之意,故佛典中常有「如幻假有、非有似有、假有無實」等說法。 依他起性又可分為染分、淨分二種:(一)染分依他,指依虛妄分別之緣而生起的有漏雜染之諸法。(二)淨分依他,指依聖智之緣而生起的無漏純淨之法。其中,若就別義而言,淨分依他亦攝於唯識三性之第三「圓成實性」中。 名相:圓成實性 釋文: 梵語 parini?panna-svabh?va。又作圓成實相、圓成自性、第一義諦體性。略稱圓成實。唯識宗所立三性之一。指真如(諸法所依之體性)具有圓滿、成就、真實等三種性質,即:(一)圓滿,諸法之相僅局限於其自身之法體,不通餘處;相對於此,真如之妙理則可周遍四處。(二)成就,諸法具有空、無常、無我等共相;而真如之實體常住,無生滅作用。(三)真實,諸法之體虛妄不真;而真如之性常住遍通。復次,為解釋圓成實性,又設有二門:(一)常無常門,「常」為圓成實之名,「無常」則攝於依他起性而不離生滅。(二)漏無漏門,「無漏」為圓成實之名,「有漏」則攝於依他起性而不離顛倒。 名相:勝義 釋文: 梵語 param?rtha,巴利語 paramattha。又作第一義、真實。指勝於世間世俗義之最勝真實道理。即無相之所行,不可言說,絕諸表示,息諸諍論,超越一切尋思之境相。據顯揚聖教論卷十九、辯中邊論卷中等所說,如聖道、涅槃、真如等,均為超越世間習俗之真理,故稱勝義諦(梵 param?rtha-satya,巴 paramattha-sacca);反之,世間通俗之道理,則稱世俗諦。此外,取其真實有之義,相對於世俗之施設安立,而取勝義之名者,如勝義善與世俗善、勝義根與扶塵根、勝義法與法相法。其中,無為之善法屬於勝義善,有為之善法則屬世俗善,或稱有漏善:凡依有漏心而行皆屬世俗,故有漏心即是世俗心,以世俗為對象之有漏智,是世俗智;以世俗智斷除煩惱,即是世俗道。此外,佛教一般闡論法門之義理,稱為法相法;真實不虛,不變不易之擇滅涅槃,稱為勝義法。 據成唯識論卷八載,勝義、世俗各分為三種,故立三勝義、三世俗。分別如下:(一)義勝義,指成為殊勝智慧之對象,即真如。(二)得勝義,指證得之涅槃。(三)行勝義,又作正行勝義,指趣向勝境行之無漏智。以上相當於四勝義諦中之第四、第三、第二。又配屬於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等唯識三性,而立三世俗如下:(一)假世俗,指無有自性之實體而唯有假名者,配屬遍計所執性。(二)行世俗,指一切遷流無常之有為法,配屬依他起性。(三)顯了世俗,指真如之圓成實性,真如乃斷除煩惱之依他起性,亦不含遍計所執性者。以上相當於四世俗諦中之第一、第二與第三、第四。於同書卷九,又將三世俗盡攝入依他起性,而謂勝義為圓成實性。 此外,顯揚聖教論卷十六列舉七種真如,謂為勝義諦。同書卷六中,另立三世俗,即:(一)世間俗,指無有實體,唯依假名而立之物,例如田、家等。(二)道理俗,指依於蘊、處、界等之體而立者。(三)證得俗,指依於四沙門果等趣往菩提之道而立者。以上相當於四世俗諦中之前三者。 名相:四種勝義諦 釋文: 法相宗就勝義諦而分為世間勝義、道理勝義、證得勝義、勝義勝義四種。又作四勝義諦。與世間世俗、道理世俗、證得世俗、勝義世俗等四種世俗諦,合稱「四真四俗」;此係就真俗二諦各分四種,而成四重二諦。世俗,即顯現有相而隱覆空理;勝義,即殊妙智慧之對境。又因世俗、勝義二者之有與無、事與理等法皆如實而非虛謬,故稱為諦。 據成唯識論卷九、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末等載:(一)世間勝義,即指於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虛妄之法,而說真如勝妙之義。(二)道理勝義,即指苦、集、滅、道等四諦;亦即觀四諦之理,即為勝妙之義。(三)證得勝義,謂證得二空真如之理,即為勝妙之義。(四)勝義勝義,即指一真法界之理,唯有諸佛證知,乃勝義中之最勝義。四者之中,前三者為「依詮談旨」,故屬「境界之義」;勝義勝義諦為「廢詮談旨」,故屬「道理之義」。此外,此四者依次又稱為體用顯現諦、因果差別諦、依門顯實諦、廢詮談旨諦。 名相:證得勝義諦 釋文: 又作依門顯實諦。為四種勝義諦之第三。即指聲聞證得我、法二空真如之理。依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末之意,此二空真如係依聖智詮空門觀而顯理,故稱證得;又為凡愚所不可測知,勝於四種世俗諦之第三證得世俗諦(指苦、集、滅、道四諦等法),故稱勝義諦。 名相:世俗諦 釋文: 梵語 sa?v?tti-satyatva, sa?v?ti-satya。(一)世間一般所見之真理、道理,為真俗二諦之一。「勝義諦」(真諦)之對稱。略稱世諦、俗諦。由於絕對最高真理之第一義諦,不易為一般人所理解,故先以世俗之道理與事實為出發點,再次第導向高境地。如指月之指、渡彼岸之船,皆為到達真實第一義諦之必要手段。(二)為「覆俗諦」之舊稱;以其顯現有相,而隱覆真理,故稱覆俗諦。 名相:四種世俗諦 釋文: 法相宗就世俗諦分為世間世俗、道理世俗、證得世俗、勝義世俗四種。又作四世俗諦。與世間勝義、道理勝義、證得勝義、勝義勝義等四種勝義諦,合稱為「四真四俗」;此係就真俗二諦各分四種,而成四重二諦。 據瑜伽師地論卷六十四、大乘法苑義林章卷二之末所載:(一)世間世俗諦,即安立宅舍、瓶等,及我、有情等心外之法;此等諸法皆無實體,能隱覆真理,而凡夫迷執,以之為實有。(二)道理世俗諦,即安立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此等諸法皆為心所變之事相。(三)證得世俗諦,安立預流果等及彼所依處等;此等諸法皆為心所變之理,由染淨因果之差別而施設,以令修者趣入而得證。(四)勝義世俗諦,即安立二空真如等之勝義諦;此等諸法亦為心所變之理,然以超越一切有為法而為聖智之所知,故謂之為勝義;又以依於言詮而立二空之名,故謂之為世俗。此外,上記四者依次又稱為有名無實諦、隨事差別諦、方便安立諦、假名非安立諦。而於瑜伽師地論中,又於此四種世俗諦之外,別立「非安立之一真法界」,而有「四俗一真」之稱,此係就「廢詮談旨」之真如實性而言者。 名相:惑 釋文: 迷而不解之意。為煩惱之別名或總稱。即指身心惱亂之狀態,或總稱妨礙一切覺悟的心之作用。成唯識論卷八載(大三一‧四三中):「生死相續,由惑、業、苦;發業潤生,煩惱名惑。」蓋眾生迷惑於事理,發有漏之業,潤當來之「有」,而為生死相續、展轉不已之因者,稱之為惑;即特指因不知佛教教理與信仰,以致迷惑於認識之對象而言。與「無明」等義相近,亦可稱為愚惑。又因煩惱與業相結合,為輪迴果報之總因,故「惑」、「業」往往併稱。 十二緣起中,無明為發業之惑,稱為等起因;愛、取二者為潤生之惑,稱為生起因。又由修行階段之差異,惑有見惑、修惑二種,其迷於苦、集、滅、道四諦之理者,稱為見惑,或稱迷理之惑;迷於一切之事理者,稱為修惑,又稱迷事之惑。十隨眠中,貪、瞋、癡、慢、疑五種為修惑;身見、邊見、邪見、見取見、戒禁取見五種則屬見惑。其中貪、瞋、慢三種唯緣各別之事而生,不能遍行三世諸事,故稱為自相惑;五見、疑、無明等七種,則緣多事而生,能遍縛三世諸事,故稱為共相惑。又勝鬘經一乘章將惑分別為見一處住地、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無明住地等五種;即見惑為見一處住地,修惑則分欲愛住地、色愛住地、有愛住地三種,並別立無明為無明住地,而以無明住地之力最大。無上依經卷上菩提品謂,無明住地為生緣之惑,無明住地所生諸行為生因之惑,是亦將惑分為發業、潤生二種。此外,天台宗立三惑,謂障礙空理之界內(指欲界、色界、無色界三界)煩惱稱為見思惑,障礙出假利生之界內外恆沙之習氣稱為塵沙惑,迷於中道第一義諦理之界外惑稱為無明惑;即對勝鬘經所說之五住地,以前四住地總稱為見思惑,第五住地稱為無明惑,又別立習氣為塵沙惑。一般均以「惑」與「煩惱」為同義,而「惑」有不解、闇昧之意,故亦可為無明之異名。 名相:有漏 釋文: <一>梵語 s?srava。為「無漏」之對稱。漏,梵語 ?srava,乃流失、漏泄之意;為煩惱之異名。人類由於煩惱所產生之過失、苦果,使人在迷妄的世界中流轉不停,難以脫離生死苦海,故稱為有漏;若達到斷滅煩惱之境界,則稱為無漏。在四聖諦中,苦諦、集諦屬於迷妄之果與因,為有漏法;滅諦、道諦則為覺悟之果與因,為無漏法。有漏、無漏之法,在修行之因、果當中,具有極重要之地位。 有漏之異稱有多種,據俱舍論卷一所舉,即取蘊、有諍、苦、集、世間、見處、三有等。此外,尚有有染、有染污、有覆、塵垢等異稱。另據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三,舉出六種有漏,即:漏自性、漏相屬、漏所縛、漏所隨、漏隨順、漏種類。 <二>為三漏之一,四漏之一。乃「欲漏」、「無明漏」之對稱。據俱舍論卷二十載,於色、無色二界之六十二種煩惱中,除十種癡煩惱(無明)外,其餘之五十二種煩惱,皆稱為有漏。 名相:無漏 釋文: 梵語 an?srava?。「有漏」之對稱。漏,為漏泄之意,乃煩惱之異名。貪、瞋等煩惱,日夜由眼、耳等六根門漏泄不止,故稱為漏。又漏有漏落之意,煩惱能令人落入於三惡道,故稱漏。因之稱有煩惱之法為有漏;稱離煩惱垢染之清淨法為無漏,如涅槃、菩提,與一切能斷除三界煩惱之法,均屬無漏。 名相:失念 釋文: 梵語 musita-sm?tit? 之意譯。又作忘念。乃心所(心之作用)之名。百法之一。為「念」之對稱。指對於所緣境及諸善法不能明白記憶之精神作用。唯識宗將其視為二十隨煩惱中八大隨煩惱之一。關於其體則有三說:(一)為大乘阿毘達磨雜集論卷一所說,以念為體,依此之故而為念之一分。(二)為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八所說,以癡之等流為體,依此之故而為癡之一分。(三)併取前述之二種,以念與癡之一分為體。 名相:等流 釋文: 梵語 ni?yanda,巴利語 nissanda。等,等同之義;流,流類之義。等流,即同一流類之義。俱舍論卷二十一(大二九‧一○九下):「無慚、慳、掉舉,是貪之等流。」即謂無慚等係由貪所流出,以無慚等皆為具有同於「貪」之法,故稱等流。 又若就時間之先後而論,對於前者而稱後者為等流果;反之,前者即稱為同類因或遍行因。又同類相續之法稱為「等流相續」。於瑜伽師地論卷五十四列舉出色蘊之相續流轉有等流流、異熟生流、長養流等三類,其中之等流流又分為四種,即:異熟等流、長養等流、變異等流、本性等流(又稱自性等流)等。 在密教,稱佛九界隨類之身為等流身;此即以其平等流演而九界等同之故。 名相:預流果 釋文: 梵語 srot?panna。音譯須陀洹、窣路多阿半那。新譯預流,舊譯入流。又譯作逆流。小乘聲聞四果之第一,十八有學之一。意指預入無漏聖道之果位。聲聞乘之人斷三界之見惑已,方達違逆生死瀑流之位,稱為逆流果。蓋預流之「流」,即指聖道之流。斷三界之見惑已,方預參於聖者之流,稱為預流果。此為聲聞乘最初之聖果,故稱為初果。趨向此果者,在斷見惑之見道十五心間,稱為逆流向,又稱預流向,即預流果之因位。預流向為見道位,預流果為修道位。玄應音義卷二十三:「預流,梵言窣路多阿半那,此言預流。一切聖道說為流,能相續流向涅槃故。初證聖果,創參勝列,故名預流。預,及也,參預也。舊言須陀洹者,訛也。或言逆流,或言入流,亦云至流,皆一也。」俱舍論卷二十三(大二九‧一二三上):「預流者,諸無漏道總名為流;由此為因,趣涅槃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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