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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三十論頌~名相2
2012/01/02 20:01:04瀏覽36|回應0|推薦0
名相:欲
釋文: 梵語 chanda 或 rajas。又作樂欲。心所名。意謂希求、欲望。希望所作事業之精神作用。說一切有部指從一切心起之作用,為大地法所攝。唯識宗則謂,心捕捉對象係由作意之作用,非由欲之作用,故欲非從一切心起,僅係對願求對象所起之別境。欲有善、惡、無記等三性,善欲為引起精勤心之根據;惡欲中之希欲他人財物者,稱為貪,為根本煩惱之一。 
名相:勝解
釋文: 梵語 adhimok?a,巴利語 adhimutti。又作信解。心所之名。為俱舍七十五法中十大地法之一,唯識百法中五別境之一。殊勝之了解之義。即於所緣之境起印可之精神作用(即作出確定之判斷)。
名相:受
釋文: <一>梵語 vedan?,巴利語同。又譯為痛、覺。可分為二:(一)心所之名,為五蘊之一。俱舍宗以受為一切心遍起的心所之一,乃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認為是五遍行之一。「受」係根(感官)、境(對象)、識(認識之主體)三者和合之觸(即接觸感覺)而生。換言之,受,即領納之意,亦即領納違、順、俱非等之觸,及外界之對象,以此而感受苦、樂等感覺之精神作用。故「受」為外界影響於生理、情緒、思想等,所產生之痛癢、苦樂、憂喜、好惡等感受,由此有利(順)、不利(違)、無利害關係(俱非)等境界,產生相應之苦、樂等主觀感受,而引起遠離違境、追求順境等一連串愛欲活動。
名相:想
釋文: 梵語 sa?j??,巴利語 sa???。音譯為僧若。乃心所(心之作用)之名。五蘊之一。係動詞 j??(知)與接頭語 sa?(一切)連結而成,相當於現代語中「概念」一詞。俱舍宗以其為十大地法之一,唯識宗則視其為五遍行之一。指對境之像,於心中浮現之精神作用而言。即相當於表象之知覺,乃次於「受」(印象感覺)而起之心所作用。其所依之根為眼、耳、鼻、舌、身、意六種。
名相:思
釋文: 梵語 cetan?,或 cint。心所之名。為造作之義。為七十五法之一,百法之一。即對境審慮而引起心、心所造作之精神作用。近於現代語所謂之「思想」、「意志」等。思,在俱舍宗為十大地法之一,恆與一切之心相應。在唯識宗為五遍行之一,當心起時,必有思之作用。蓋思乃令心、心所造作之法,為身語意三業之原動力。
名相:五利使
釋文: 梵語 pa?ca-d???aya?。又作五染污見、五僻見、五見。利使,係迷於「理」之惑。利,指其性體猛利;使,有驅役之義,為諸惑之總稱。五利使,乃指五種迷於「理」而起之惑。即:(一)有身見,不知吾身乃五蘊之假和合,而執著實有我身。(二)邊執見,執著我於死後斷絕,或死後常住不滅等二種邊見。(三)邪見,謂實無四諦因果之理,抱持此一見解,則惡不足恐,善不足好,乃邪見中之最邪者。(四)見取見,以低劣之知見,而思劣事為優勝。(五)戒禁取見,以各種非道、不如法之戒禁為生天之因,或涅槃之道,例如牛戒、雞戒、狗戒等。使,為煩惱之異名;上述五項惑見,皆起於對「理」之推求,其性極猛利,故總稱五利使。
名相:五鈍使
釋文: 「五利使」之對稱。兩者並稱十使。於十隨眠之中,推求之性鈍拙者有五,即貪、瞋、癡、慢、疑等五種。此五者能驅使行者之心神,使其流轉於三界,故稱「使」,乃煩惱之異名。
名相:法處所攝色
釋文: 又作墮法處色、法處色。乃唯識宗所立十一色法之第十一。指意識所攀緣的法處所攝之色法。唯識宗將一切諸法概分為色法、心法、心所有法、心不相應行法、無為法等五大類,稱為五位,其中之色法,廣義而言,為所有物質存在之總稱,具有變壞、質礙之性質。色法又可分為十一類,即眼、耳、鼻、舌、身等五根,色,聲、香、味、觸等五境,及法處所攝色。法處之「處」,為生長、養育之義,意指能長養吾人之心與心所,且為心與心所依靠、攀緣者,共分為十二種,稱為十二處,亦即上記所說之五根加上第六根意根,五境加上第六境法境。法境即是法處,乃十二處之一,惟「法境」係強調其乃「意根」(主觀作用)之客觀對境,而「法處」則著重說明其與其他之十一處共為長養心與心所,且為心與心所依靠、攀緣者。於一切色法中,凡攝屬於法處者,即稱為法處所攝色。
名相:異生性
釋文: 梵語 p?thag-janatva。舊譯為凡夫性。凡夫者,乃指六道之中未得佛法之有情眾生。異生性,即眾生成為凡夫之依據或原因在於不得佛法。意指凡夫之愚異生性。異生,即凡夫;異,含有別異、變異二義。因凡夫輪迴五趣(或六道),受種種別異之果報;又凡夫由種種變異而生邪見、造諸惡,故稱異生。準此,異生性即指使眾生成為凡夫之本性,亦即通常所謂「見惑」之煩惱種子。 
名相:無想定
釋文: 梵語 asa?j??-sam?patti。指能於定中心想不起,猶如冰魚、蟄蟲,但不能斷惑而證入聖果。心不相應行法之一,俱舍七十五法之一,唯識百法之一。乃心、心所(心之作用)滅盡之定,即使一切心識活動全部停止,以求證得無想果所修之禪定;與滅盡定並稱為二無心定。此定為凡夫及外道所修,即彼等誤信色界第四禪無想天之果報為真悟境。又修此定所得無想天之果報,稱無想果或無想事。
名相:滅盡定
釋文: 梵語 nirodha-sam?patti。又作滅受想定、滅盡三昧。心不相應行法之一,俱舍七十五法之一,唯識百法之一。即滅盡心、心所(心之作用)而住於無心位之定。與無想定並稱二無心定,然無想定為異生凡夫所得,此定則為佛及俱解脫之阿羅漢遠離定障所得,即以現法涅槃之勝解力而修入者。聖者遠離無所有處之煩惱,其定之境地可喻為無餘涅槃之寂靜;故為入無心寂靜之樂者,乃依修此定,即可生無色界之第四有頂天。
名相:十一善 釋文: 唯識所立六位心所之一。即:(一)信,謂於一切善法,忍可樂欲而不疑。有信實有(於諸法實事之理中,甚深信忍)、信有德(於三寶真淨之德中,甚深信樂)、信有能(於世間出世間一切善法,甚深信力)三種。(二)慚,慚即慚天。謂心常知慚,崇重賢善,恥往昔所作過惡,則能對治無慚,息諸惡行。(三)愧,愧即愧人。謂心常知愧,不為暴惡,悔往昔所作過非,則能對治無愧,息諸惡業。(四)無貪,謂於五欲順情等境,心生厭離而無所染著。(五)無瞋,謂於五欲違情等境,心常忍辱,不起忿怒。(六)無癡,謂於一切理事等法,明解決了,無所迷惑。(七)勤,謂於一切善法,精進修習,不生懈怠,圓滿善業。(八)安,安即輕安。謂遠離粗重惱亂,及除障定之法,調暢身心,而轉安適。(九)不放逸,謂精進身、口、意三業,於所斷之惑及所修之善,加功勇猛,速令成滿世間出世間之一切善法,而無放逸。(十)行捨,謂精進身、口、意三業,令心平等,寂靜而住,捨離一切掉舉、昏沈等障。(十一)不害,謂於一切有情眾生,無所損惱,不加瞋恚,常運慈悲之心,拔其危苦,與其安樂。
名相:一念三千
釋文: 一念亦稱一心,指心念活動之最短時刻;三千表示世間與出世間一切善惡、性相等人、物差別之總和。一念三千即謂,於凡夫當下一念之中,具足三千世間之諸法性相。蓋天台宗思想,不論三性之有漏無漏,而謂介爾一心即具三千世間之迷悟諸法而無欠缺。摩訶止觀卷五上(大四六‧五四上):「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界具三十種世間,百法界即具三千種世間。此三千在一念心,若無心而已,介爾有心即具三千。亦不言一心在前,一切法在後;亦不言一切法在前,一心在後。」考諸吾人於日夜所起之一念心,必屬十法界中之某一法界,如與殺生等之瞋恚相應,是地獄界;若與貪欲相應,是餓鬼界;若與人倫道德律相應,是人間界;若與真如法界相應,是佛界。是故,一念與某界相應,此心即在某界,更且此眾生之一念心並非與一切諸法之間有所隔歷,而係互具互融。因其非孤立,故在一界必具十界。同時,於此十界又各具十界,而成百界。此百界復具足十如是(如是性、如是相、如是體、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如是果、如是報、如是本末究竟等),即成千如,再配以五陰、眾生、國土三世間,即此三千世間具足於一念之中。  一念三千之教義係根據舊華嚴夜摩天宮自在品之「心佛眾生,三無差別」而來。初學者根機淺,不宜作高層次之觀法,而須由自心觀起,以具體事物為所觀對象,故天台宗立一心三觀之法以為初學入門之機。
名相:無學道
釋文: 梵語 a?aik?a-m?rga。又作無學位、無學地。為佛教修行階位之一。與見道、修道合稱為三道。係盡證真諦之理,解脫一切煩惱,學道圓滿,而不更修學勝果之道。即指阿羅漢果。大小乘規定無學道之內容有所不同,小乘以阿羅漢果位為無學道,以其餘四向三果為有學道。大乘則以菩薩修行階位之第十地最後所得之佛果為無學道。又無學之阿羅漢有利、鈍之別,鈍根者必須待時而解脫,故稱時愛心解脫、時解脫;利根者不須待時即得解脫,故稱為不動心解脫、不時解脫。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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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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