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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9 20:01:28瀏覽1241|回應0|推薦0 | |
昨天,我把上星期在學校做的紙黏土作品帶回家,我們做的是蛋糕。 晚上,要上樓休息之前,我把蛋糕拿給把拔,跟他說:把拔給你。 把拔正在忙,接過去後,就順手把蛋糕放到旁邊去了。 等我和麻麻要上樓了,把拔突然說:只有一個嗎?你們有沒有吃? 我和麻麻異口同聲的說:只有一個,要給你的。然後,我和麻麻兩個人就ㄎㄎㄎ的笑起來了。 把拔又說:那麼好哦?只有一個要給我吃哦!這是哪裡來的? 我說:從學校帶回來的。 把拔又問:學校怎麼會有蛋糕? 麻麻忍不住的說了:紙黏土課的作品啦!然後,我和麻麻笑到快肚子痛了。 把拔啊~了一聲的說:我還想說等一下忙完了,就可以拿來吃吔!原來是黏土作品啊! 我麻麻說我這個黏土作品,比以前在托兒所時做的,進步了很多。而且,草莓的形狀也捏得不錯,放在塑膠袋子裡,看起來還真的很像小蛋糕呢! 說到蛋糕,我真的要好好的說說我麻麻,她真是一個小氣的麻麻。 我從八月開始,就一直提醒麻麻:我的生日快到了!我要吃蛋糕! 當然,巧克力蛋糕最好了。要不然,草莓蛋糕也可以。可是,麻麻居然說:買一個蛋糕回家,我們吃不完吔! 我告訴麻麻:可以帶到學校請同學吃啊! 麻麻居然回答我:可是,你生日時,也才開學幾天而已,和同學都還不熟,請大家吃蛋糕,也太浪費了吧! 厚~就是因為和大家都還不熟,要藉機會和同學搏感情啊!我麻麻都不懂,小孩子也是需要社交活動,才能交到朋友的,好不好! 麻麻最後不但沒有買蛋糕慶祝我的生日,還連我的生日都忘記了。更誇張的是,她記錯了開始上才藝課的日期,我生日那天一大早就把我叫醒,把我帶到社大準備上課。上課的時間都過了,她才發現記錯時間。 後來,麻麻也沒有表示什麼。我想,她一定是忘記我的生日了。 這一次,學校的紙黏土課剛好做蛋糕,我做了我最喜歡的草莓蛋糕。 其實,生日有沒有吃到蛋糕,並不是那麼重要啦!我只是想要有過生日的感覺而已。 麻麻~明年你不要再那麼小氣了,好不好?也讓我當當壽星,過過生日嘛! 不過,比起過生日來說,我更在意的還是能不能吃蛋糕。如果生日那天不買大蛋糕,其實也沒什麼關係,偶爾也讓我買買小蛋糕吧! 我這樣跟麻麻說的時候,我麻麻居然說:可以啊!不過,你要用自己的零用錢。 厚~那怎麼可以,這樣我的零用錢就會變少了吔! 我麻麻說我比她還小氣,自己有零用錢都不用,還要叫她出錢買。 我實在搞不懂了,我和麻麻,到底誰比較小氣呢! PS我麻麻幫我寫好紀錄時,我發現照片中的蛋糕不是我的,而且,學校老師也告訴我們,要把黏土作品帶回學校交換。所以,我趕緊叫麻麻把照片消掉。 後來,我把自己的黏土作品帶回家了,我麻麻重新拍照,才又把文章打開。 真是好險,差一點把別人的作品當成我的了。我麻麻說,不管是黏土作品,還是文章,都不能把別人的當成自己的作品發表。因為,不只不道德,還是違法的哦! 像我麻麻有幾篇文章在奇摩發表,上了精選後,就被網友整篇搬移,變成網友的文章。上一次,我麻麻就到引用她文章的格友那裡,告訴他們那是違法的,希望他們在引用時,可以取得人家的同意,也希望他們把複製過去的文章移除。所有的人都做到了,只有一位朋友只把文章隱藏起來,沒有刪除。 這次我麻麻把別人的黏土作品當成我的,她說她很掙扎,因為,那個小朋友做的真的比我的還好。不過,我的雖然沒有他做的好,還是我自己做的啊!而且,可以期待我以後會有很大的進步。這是我麻麻對我說的。 謝謝大家來看我的作品,希望大家在部落格裡發表的,都是自己的創作哦!如果是引用別人的,要得到原創者的同意,也要註明出處。還有,全篇引用也是不好的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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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