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陌生南人的寄事錄
(
新版
)
首頁
文章創作
個人相簿
訪客簿
作家簡介
加入好友
|
推薦此部落格
|
加入我的最愛
|
訂閱最新文章
作家:陌生南人
作家
陌生南人
文章推薦人
(0)
其他創作
‧
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事業單位的切割線?
‧
勞工的國定假日調整了
‧
轉載︰勞動部資訊之[每年應檢視勞退舊制專戶餘額缺額補足]
‧
別以為不玩股票,股災與你無關?
‧
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104年7月1日有新表…
‧
勞動基金今年截至2月底,獲利只有411億元 ,不及台股漲幅的一半…
‧
修正「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
修正勞動檢查法條文
‧
增訂並修正勞動基準法條文
‧
勞動部令: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
最新創作
‧
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事業單位的切割線?
‧
2019日本東京輕井澤
‧
那種感覺回來了?
‧
24歲就接手沉重家業是?
‧
考績過後
Google AdSense
字體:
小
中
大
領退休金後繼續工作要再次請領退休金需間隔滿一年﹗
2011/07/18 10:35:07
瀏覽
296
|回應
0
|推薦
0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令
中華民國
100
年
7
月
13
日
勞動
4
字第
1000131741
號
核釋
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三十六條第二項所定「一年以一次為限」,指勞工領取退休金後繼續工作,如欲再次領取繼續工作雇主提繳之退休金及其收益,前後二次請領退休金期間,至少須屆滿一年。
主任委員 王如玄
(
心情隨筆
|
工作職場
)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ndeswu2&aid=5438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