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蕾雅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六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保 3 字第 0980140541 號令增訂發布第 21-1 條條文第 21-1 條 被保險人罹患精神疾病,而該項疾病與執行職務有相當因果關係者,視為 職業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