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恰
您好!94年7月25日電子郵件已收悉。
依勞動基準法第74條規定,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或其他勞工法令規定時,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如有其他勞工法令疑義或勞資爭議問題,可敘明事由,檢附相關事證資料,逕向事業單位所在地之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或社會局)請求協處。
祝健康快樂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