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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你到底懂不懂我說的是什麼?
2008/08/29 09:14:36瀏覽308|回應0|推薦1

敬愛的官員,你到底懂不懂我說的是什麼?
我主要說的是,修法時為何不更新?
96.12.5已公告修訂的東西,97.1.2修訂所得稅法時又沒納入,
那人民依循公告還是法律?


親愛的網友:
您寄到 民意電子信箱 有關 為什麼所得稅法第14條修法時,未同步調整退職所得免稅額? 的問題, 相關單位已處理完畢。

信件編號MOF20080825004
來信主旨為什麼所得稅法第14條修法時,未同步調整退職所得免稅額?
來信內容我記得自96年度開始,退職所得免稅額已由15萬元,調整為16.1萬元,但97.1.2修法時為何沒有一起修改?是又改回15萬元嗎?懇請釋疑﹗
回覆內容 
吳先生:您好
按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9類退職所得及定額免稅之金額係於87年修法增訂,其金額依同條第4項規定,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年度之指數上漲累計達3%以上時,按上漲程度調整上開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97年度退職所得定額免稅之金額,財政部已依上開稅法規定檢討,並於96年12月5日以台財稅字第09604562770號公告發布如下:
(一)一次領取退職所得者,其97年度所得額之計算方式如下:
1.一次領取總額在161,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0。
2.超過161,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322,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
3.超過322,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二)分期領取退職所得者,97年度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697,000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平安健康
財政部賦稅署 敬啟
您可以直接點選本連結位址 http://web01.mof.gov.tw/eService/bin/cusQryMail/cusQryMail_r.jsp?MsgNo=MOF20080825004&email=ynwu@mail.clc.com.tw&Type=1 上網查詢信件處理狀況及回覆內容...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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