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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後申請老年給付可適用年金…
2008/08/04 09:34:24瀏覽488|回應0|推薦1

如果認為年金比一次金好的朋友,可以且慢申請…

我問過勞委會了…以下就是勞委會答覆,請參考﹗

收文日期: 0970729
收文文號:0970020901
認 證 碼 :8212
主  旨: 延後申請老年給付可否適用年金一事之詢問
陳情內容:現年60歲且勞保年資30年,今年7/1退休不再工作,依法申請老年給付期限為2年,如延至98/3/1申請時,可否請領年金?
回覆內容:

   您好:97年7月29日的電子郵件已收到。
    依據立法院97年7月17日三讀通過的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規定,被保險人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且離職退保者,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另勞保年金制度預計於98年1月1日施行,年金施行後,老年給付已無請求權時效之限制,符合上開規定者,即得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祝 萬事如意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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