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的說明,我看不懂,你呢? 所謂「學者、專家」可適用的「演講」,和授課者的差別,說實在的我分不出來… 什麼叫做「專家」?和「達人」有不同嗎? 術業有專攻、行行出狀元,不是在說,人人都可能是專家嗎? 專家,講述其技巧,算演講?還是授課? 所以,我看不懂,你呢? 主題 | 「講演鐘點費」及「授課鐘點費」的區別 |
---|
發布內容 |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邇來常有納稅義務人來電詢問「講演鐘點費」及「授課鐘點費」有何不同,所得類別如何申報,該局特別說明如下: 一、公私機關、團體、事業和各級學校,聘請學者、專家專題演講而發給鐘點費,屬於「講演鐘點」,如果這項收入和稿費、版稅、樂譜、作曲、編劇、漫畫等各項收入,全年合計數在18萬元以下,可以免納所得稅,超過18萬部分就超過部分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以其餘額申報為執行業務所得。 二、公私機關、團體、事業和各級學校,開課或舉辦各項訓練班、講習會,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活動,聘請授課人員講授課程所發的鐘點費,屬於「授課鐘點費」,這項鐘點費是薪資所得的一種,所得人必須把這項所得併入薪資所得申報;所謂授課人員並不一定要具有教授、副教授、講師、助教或教員的身分。 該局指出,納稅義務人若發現扣繳憑單所得類別填報錯誤,扣繳單位可檢附證明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申請更正。 (聯絡人:萬華稽徵所張股長;電話:23042270分機3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