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4/09/24 04:27:07瀏覽6528|回應7|推薦52 | |
陳菊因為氣爆案被告瀆職,高雄檢方開出傳票傳喚她到庭,雖然她表示尊重司法,但民進黨還是如常的啟動了SOP。由高雄綠營民代排排坐,很不尊重司法的高喊司法迫害,並送上三樣「禮物」:威而鋼、大剪刀和防色盲眼鏡。相信25號陳菊到地檢署報到時,綠營議員候選人必然會全員到場聲援,痛斥雄檢檢察官是政治打手。 這種無法無天的戲碼已經不知道上演過多少次,可是民進黨還是樂此不疲。只要是同志惹上官非,必定曲意維護。陳菊在高雄氣爆的明顯人禍中,政治責任是跑不掉,法律責任則有賴司法裁決。他字案的被告被傳訊,是檢察官的職權,民進黨為什麼不敢讓司法來檢驗陳市長是否瀆職,是因為心虛,擔心陳菊可能有罪?還是認為陳菊高於其它民眾,雄檢不配約談她? 陳市長倒是很技巧的在聲明中提到美麗島事件,彷彿那是一道免死金牌,能讓她自外於司法,免受民眾的監督。媒體對陳菊的格外尊重,很多時候也是來自美麗島政治犯的光環,以至於無論發生了什麼事故,她所受的責難都少之又少。 然而,高雄氣爆不是天災,死去的三十多人都是高雄市民,如果不是高雄市政府在爆炸前三小時的消極不作為,慘事就不會發生。陳菊身為高雄市長,不但不承認自己的錯誤,反而把責任一推二六五。媒體一看她民調沒掉,就一哄而散,也不追究她應負的責任。氣爆後市政府只負責發錢,要不是有企業認養,災民搞不好到現在還住在殘破的家園裡。如果這不算瀆職,那中華民國的地方官也太好做了。 民進黨政客從來就沒把司法放在心上,在他們的邏輯裡,只要是綠營同志的案子,判無罪是司法公正,判有罪是司法迫害。因此,每每在同志被告時,從一開始就警告檢調法官不要辦綠,妄想以政治壓迫司法。反正只要告訴支持者,法院是國民黨開的,檢察官是選擇性辦案,就能激起他們的悲情,成功轉移真相的焦點。 陳菊只不過和一般被告那樣,被檢方約談釐清案情,就認為自己受到打壓。由此可見,她已經膨脹到以為在司法面前,自己有與庶民不同的權力,雄檢無權約談她。司法是道德的最後防線,高雄市民可以不在意陳菊有沒有失職,但如果當選就過關,成為台灣的常態,民調成為是非的標準,對台灣民主與文明的傷害,將遠高於一個地方首長被約談。 當台灣的司法被民進黨政客這麼糟蹋,卻不見平時自以為是意見領袖的人出來抗議,以後政客還有誰要守法,都找人做高民調就好了。如果不唾棄民進黨這些羞辱司法的言行,那司法不彰的後果,也將讓全民受害。台灣民眾還要繼續再姑息這種是非不分的政治傲慢嗎? |
|
(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