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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0 18:58:23瀏覽964|回應2|推薦33 | |
「證據會說話?警察先生,你們也幫幫忙啊,現在什麼時代?就跟你說這不是錢的問題,是公道,你懂嗎?是『是非公道自在人心』的公道!你不撤回罰單還我公道,咱們就讓大眾評評理吧。」──我想,以上所言應該是拿到罰單時,小市民的被罰心聲。 其實說句公道話,辛苦的警察大哥們,站在你們的立場,我絕對相信你們的眼睛看到了你們「想看」的畫面,所以就有了照片上的罪證確鑿了,各何況眼睛可能有看走眼的時候,洋玩意兒照相機可不是真那麼傻瓜吧?畢竟有圖有證據,我想你們大概是這樣想的,是吧? 拍照的警察說,當天女騎士的機車從巡邏車旁經過,他隨即發現女騎士未戴安全帽,與同事開車跟隨並拍照,很確定她沒有戴安全帽;至於照片看似有戴,是因頭髮被風吹成類似安全帽的造型──警察大哥,跟你們說唷,我看了看照片決定相信你們說的啦,這人真沒戴安全帽。 依照事後機車騎士自己提供的照片就可以知道啦......女騎士的頭髮跟安全帽明明是不同的兩個顏色。深黑色的安全帽跟帶有一點咖啡色澤自然黑的髮色根本是不同的色階,在光線之下絕對有不同的光澤感,這是常識,細心一點的人就可以發現咯。可是上圖被取締的照片中顯示,那兩塊反光塊的大小顯示是同一種質料接受光線的反射結果啊──不可能是安全帽吧?安全帽被光線反射出的亮度不該是長條狀直達後腦勺的弧度塊狀,應該是光線照在光澤的長髮上所延伸下來的塊狀吧,所以應說警察大哥明察秋毫沒有誣賴之嫌。 可是人家被罰者明明說了──欸,就跟你說了不是錢的問題,是一個公道自在的正義之爭,你到底懂不懂? 警察大哥,他們說的我懂,因為我也曾遇上這種鳥事情,這也是你們同事逕自照相舉發,沒有當場來個人贓俱獲的告知開罰所造成,這一點我也覺得不服氣,你們怎不會讓人心服口服呢? 很久以前啊,我也接了張逕自舉發的相片,說我停紅綠燈時越線停車耶,天知道...那是我二段式轉彎時無法停在待轉區格子內的狀況──沒辦法呀,因為待轉區的停車格很小,大馬路上待轉的車輛多,人家就擠不進小小的待轉區格子裡啊,於是乎照片中的我就卡在待轉區的格子與紅綠燈下的斑馬線之間,換句話說:就照片上的狀況而言,我是紅燈越線了。到交通大隊抗議時我可是臉紅脖子粗的呀,可是人家一句話就把我堵死了:「小姐,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不要為了區區小錢跑來大小聲啦,難看啊。」為了保住自己有氣質的形象,我硬是把那口嘔氣吞下。 氣死我了,據理力爭還要被調侃?我最不服氣的是明明可以當場舉發,做啥搞逕自舉發這種偷拍動作?讓人連辯白機會都沒有──警察大哥,換做是你的家人,你們也會這樣說風涼話嗎?就跟你說了,這不是錢的問題嘛!有影才敢大聲,下次你們好不好來個當場舉發,讓人心服口服,少發是非免打口水戰啦? 話說回來了,我居然說出了「有影才敢大聲」的道理,對照為了自己的清白臉紅脖子粗的據理力爭,這位女騎士是否也跟我一樣覺得自己受到冤枉啊? 看起來我有點像牆頭草了?但人心不古之下睜眼說瞎話的人不是沒有,固有刁民,難說沒有刁警,在各說各話的狀況下──警察大哥,你下次開完罰單就當面讓我們這些「活該」的小老百姓簽名,以示彼此的清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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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