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由中國國務院僑辦﹑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及國務院法制辦的官員組成的「僑務政策法規調研宣講團」﹐昨日在中國駐多倫多總領事館向大多倫多區的僑胞,解釋新出台的《中國出入境管理法》及涉僑務政策﹐並就僑界關心的「雙重國籍」﹑「中國綠卡」、「緊急情況下的落地簽證」等問題回答提問。
國務院僑辦政法司司長王曉萍表示﹐一直以來中國政府對海外華人呼聲很高的雙重國籍問題都予以高度重視﹐在去年還由全國政協派出調研組進行研究。
「尤其是連印度都發放了印裔證﹐許多海外華人也都問中國是不是可以照此辦理﹖中國政府經過再三考慮之後﹐最後還是更進一步堅定了不搞雙重國籍的決心。因為政府考慮到﹐既要有利於海外華人在居住國的長期生存發展﹐也要有利於中國和其他友好國家發展良好關係。」
近年來﹐印度政府給原來持有印度國籍的海外印度裔人士發放「海外印度公民身分證」﹐同時給在海外生長的有印度血統的人士發放「印裔身分證」﹐給予他們長年甚至終身免簽﹐以及享有除政治權利之外的印度國民待遇等。
中國綠卡年發約248張
眼看獲得雙重國籍無望﹐海外華人便退而求其次,希望能夠獲得比較方便的「中國綠卡」。據中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長曲雲海表示﹐截至2011年底,共有4,700多名外籍人士持有「中國綠卡」﹐年均發放量約為248張。
去年11月在上海舉行的第二屆中國僑務論壇會議提供的數字﹐全球華僑華人總數約為5,000萬人﹐被認為是全球最大的移民群體。
海外華人眾多﹐而「中國綠卡」卻又申請範圍窄﹐門檻高。對此曲雲海表示﹐2010年6月,公安部推出擴大外國人居留許可證簽發對象政策﹐增設了探親﹑投靠﹑置房﹑贍養﹑寄養類居留許可類別。
「以往『中國綠卡』主要面向在中國投資創業﹑長期任職的外國人﹐或者是中國需要引進的外國人才。現在新的出入境管理辦法規定『綠卡』可適用於家庭團聚事由﹐顯示中國發放綠卡的趨勢範圍正在擴大﹐門檻正在降低。」
沒綠卡外籍華人可申辦停留180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已由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於今年6月30日通過﹐並自明年7月1日起實施。
就算沒有「中國綠卡」﹐外籍華人前往中國也得到愈來愈多的便利。曲雲海說﹐自2010年6月起﹐合法入境的外籍華人﹐都可辦理長達180天的停留許可並能申請延期。
「根據我們的調研﹐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法律,都限定外籍人士的最長停留時間不超過90天。但我們考慮到廣大海外華人與中國內地有千絲萬縷﹑不可分離的聯繫﹐因此將這一期限延長到180天。」
酒店訂單機票證明可代邀請信
對於外籍華人前往中國需要邀請信的問題﹐吳冬梅副總領事說﹐這個做法並非中國方面的獨一發明﹐也不是突然想起而操辦。
「世界各國出於安全需要﹐對外籍人士入境都是加強嚴格審查。這個準備邀請信的要求是一直就有﹐現在是規範做法。」
吳冬梅稱﹐邀請信可以由家人﹑朋友﹑機構部門或公司提供﹐如果這些都沒有﹐申請人出具酒店住宿訂單和機票證明也都可以。邀請信不一定是原件﹐可以是傳真﹐也可以是用電子郵件方式發送掃描件。
緊急事由可申請落地簽證
如果海外華人遇到緊急事由而來不及事先申請簽證之時﹐例如親人病危或奔喪﹐可以在抵達中國後﹐向中國公安部授權的口岸簽證機關申請辦理簽證。
欲了解緊急事由包括哪些項目﹐可以在網上搜索「口岸簽證」就能找到。
中國公安部的網站列明了辦理緊急簽證的辦法和所需文件﹐但沒有列出哪些口岸可以辦理此種簽證。
在網上搜索後﹐各網頁顯示的口岸數量略有差異﹐而其中以廣東省人民政府網站顯示的口岸數量較多﹐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大連、福州、廈門、西安、桂林、杭州、昆明、廣州、深圳、珠海、海口、三亞、濟南、青島、煙台、威海、成都、南京、瀋陽、滿洲里、黑河。
但要提醒大家的是﹐可以申請並不等於申請會被當然地批准﹐由此可能引起的一切責任應由申請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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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暉副司長(左起)﹑王曉萍司長﹑吳冬梅副總領事﹑曲雲海副局長準備解釋新出台的《中國出入境管理法》及涉僑政策。(藍乙寧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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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於今年6月30日通過﹐並自明年7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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