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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5 12:50:44瀏覽1570|回應0|推薦4 | |
約翰˙彌爾,廣為人知的功利主義法學學派大家,其所著作的論自由、論代議政府、政治經濟學原理,無論是個人權利、政府體制、亦或是政治與經濟的相互呼應,在當年是赫赫有名,在今日對現代化的民主也有深遠的影響,可謂震古鑠今。讀過了功利法學思潮,大體上對其主張有所認識,這裡就不再贅述。本書所描寫的較為宏觀:旁及作者諸多學說精華,還有其人際關係與生長背景,就像了解土壤也可以對作物的性質明白其梗概,這樣的論說方式,或許更引人入勝? 常言道:「寧做天才,不要做天才的老爸」,或是「天才必定沒有快樂的童年」,但若非約翰彌爾的老爹:詹姆斯彌爾,則無此一代宗師;從三歲起就學起希臘文、拉丁文、與其他歐洲各國語言,少年時代則學習歷史、哲學、經濟,青少年進而學習化學、天文、數學等等科學技術;青年則專攻法律及其他大師的作品。所謂「書到今生讀已遲」,若非詹姆斯彌爾的啟蒙教育,則約漢彌爾則又是位小時了了,大未必佳的天才兒童?至於埋首書堆,犧牲兒時玩樂的小約翰快不快樂?那可能只有他自己清楚!不過、對於知識的追尋,卻成為他日後極重要的消遣,以及「知識等同良善」精英政治的立論基礎。 另個值得一題的,則是在他屆而立之年時,對於名政治與歷史學家,法國的扥克維爾著作「論美國的民主」,所做的一連串書籍評論,不但能從法國的激進思潮觀察,也能和美國人民的具體實踐,兩相加以剖析,更加深與家寬了約翰彌爾日後的視野。 當然、僅以隻字片語要說明約翰彌爾的學說,無異於癡人說夢?況且很多他所提倡的先進觀念,生活於民主潮流的現代人,早已經習以為常。我想應該提的是,約翰彌爾先生迥異於現今政治現實,還有其少數的學說缺點。首先、約翰彌爾曾主張「複數投票制」,簡言之,合乎某些條件的人,應改給予較多的投票權;但這主張畢竟與當時單以「財產多寡」作為有無投票權的區分,有很大的差異。他認為應該以投票權人的「知識水平」或「專業證照」作為多一份選舉權的依據。其次、約翰彌爾先生也曾主張「公開投票」,亦即選舉人應表露其姓名於選票中,他認為以往的「秘密投票」,英國選民所處的威脅利誘環境,早已經蕩然無存;反倒是繼續維持「秘密投票」,會導致選民輕忽其選舉權行使,而淪於情緒、偏見、怠惰等負面因素的影響。再來、約翰彌爾更曾要求,在被選舉人方面應有「公費選舉」的資助,亦免於選舉過程中,耗費過多金錢,成為日後執行職務貪贓枉法的誘因。這些獨到的看法,今日的實際情況又是如何? 複數投票制,在強調人人平等,所謂「普通、平等、直接、無記名」的現代民主國家通念,能採行的國家可說鳳毛麟角,甚或在獨裁統治的政體中,人人也僅有一個投票權。而公開投票更是窒礙難行:在約翰彌爾的所提出的假說,最末不敵政治的實證分析,具體的結果證明,秘密投票才是避免投票自由受干涉的良方。至於「公費選舉」,以台灣為例:目前的被選舉人均有選舉補助款,即便與真正的支出相比仍杯水車薪,但些許的補助,仍酌採約翰彌爾的主張。 不過話說回來,複數投票制的方法雖不可行,但另方面與則為調和「精英政治」與「多數專制」的概念,要如何使多數的平庸大眾,對於有智識的知識份子有所尊敬,才不致使國家陷入平庸愚劣,向下沉淪的窘境,則敲響了「反智主義」警鐘。而記名投票,也包含選舉權人對自身投票行為,更具體的負責;想想、投一個連自己,都難以在公開場合,支持與拉票的候選人,是多麼的不堪?也多少有些道理。最重要的,是培養社會大眾,使其智識鴻溝與知識份子不再天差地別,才能培育出高水準、不斷進步的民主素養,實乃彌爾的真知灼見! 最末回到身處台灣的情況,約翰彌爾的學說更是人心有戚戚焉。近二十年的民主狂飆,換來了民主進步、掃蕩得了官商勾結?選民是選賢與能,還是純粹被族群、仇恨(假的)所操弄?個人以為,本書所提功利主義法學的一段妙言,很適合做本篇結尾:「在一個獨裁、或君主僅圖自身利益的國家,最後的愛國者,只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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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