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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24 09:31:40瀏覽380|回應0|推薦1 | |
中華職棒第五度因假球案被偵辦, 剛剛看了今天的報紙, 指出23名教練、球員都列為被告, 檢方昨天傳了熊隊五名球員,訊後都飭回, 文中提到, 檢調掌握涉案不只23人,因部分球員涉案部分不明確, 所以將先偵辦起訴事證明確的球員, 但 「這次假球案中收買球員多以現金為主, 由於調查資金流向不順, 因此這次辦案將球員接受招待,也列入對價關係」。 這是什麼辦案的方式和態度? 如果資金調查清查順利,球員接受招待,就不必列入對價關係了嗎? 那這次因為接受招待吃飯等等而被約談的球員等人, 是否就是辦案不順的首批羔羊? 有罪、有錯就該辦,如果再附加法律規定之外的條件或但書, 豈不是檢調司法人員對法律的自我解釋或設限、寬縱? 國家賦予司法人員,就是要他們替國家嚴正執法, 訴究侵害國家公平正義的不法行為, 辦案是否順利?事證是否蒐齊? 是檢調單位能力、心態與偵查技巧的問題, 如果以外部因素影響法律條文核心, 既失去程序的正當,又影響實質的正義。 職棒第五度辦假球案, 檢調偵辦初期宣稱不只一個集團涉及假球案, 但辦到目前,除了雨刷及其手下成員、球員等人外, 其他涉案的集團影子何在? 這第五度辦案,和之前各次偵辦有何不同 辦案本有其困難,但伸足職棒的罪惡卻無法除盡, 球員不能自尊自重自律,欠缺對運動的忠誠與熱情, 無法抗拒外界誘惑,是最糟的原因。 但假球案第五度辦來,又有點虎頭蛇尾, 這段期中, 是否過枉了某些球員? 或過早為某些球員的行為下定論? 偵查行動一起,電視談話節目一窩蜂地高談闊論, 每個人儼然都成了「專案小組」在談論案情, 重新檢視這幾個禮拜來的新聞發展、評論、分析, 偵辦假球案的檢調單位, 能承諾辦出什麼像樣的案子來? 能給關心棒球運動的國人有何期許? 看了今天的新聞, 心中又隱隱刺痛, 不知未來的中華職棒將如何走向清新、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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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