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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了一星期的職棒假球案,我更憂心了……
2009/11/03 21:17:43瀏覽258|回應0|推薦2

中華職棒第5度爆發打假球,

檢調單位剝了一個星期的洋蔥,

除了雨刷集團外,還是繞著球員、球團打轉。

 

職棒球員、球團人員如果涉案,當然不值得同情。

但是,我還是很懷疑,檢調到底掌握了多少證據?

如果目前的證據只是到達雨刷而已,

我認為,不只造成球團、球員和中華職棒重傷,

這個案子能否撤底鏟奸除惡?

真的有很大的問題!

 

檢調花了半年多的監控、顧忌到職棒賽程及總冠軍賽,

才在總冠軍結束後次日馬上逮人;

但從第一天開始,先將組頭收押後,

洋蔥層層剝開,

只是一層又一層的球員被掀出來而已,

然後呢?

電子媒體跟著平面媒體炒作,

象隊查完後,再續追查其他隊伍。

 

我想假設的一點是,即使四支球隊都查光了,

那又如何?

洋蔥的核心是球員嗎?

不,打假球的球員是違犯道德良知的核心,

開除、永不錄用,都只是懲處的手段,

說實在的,也是他們身為社會公眾焦點與典範的「基本代價」。

 

但在檢調第一天的行動中,

不是提及國內有幾個打假球的集團,

「雨刷只是其中之一」嗎?

 

如果這個「其中之一」就遍及整個中華職棒,

那犯罪或操控賭博的人,

就是檢調第一天傳喚、聲押獲准的雨刷等幾個人嗎?

 

說實在的,我今天看到電視播出曹錦輝發表的聲明,

提到黃俊中是他的好友,

黃俊中的朋友就是他的朋友。……

 

這種說詞,真的不愧是「兄弟」隊了!

一點是非道德判斷都沒有,

這種類比式的形容詞,

難道可以在所有的事物上、人際上、社會行為上都畫「等號」嗎?

 

聯合報這兩天的民意論壇,幾篇投書都相當有意思,

石之瑜教授昨天的「打假球?還是國王本沒穿衣?」

用實體推論去看台灣的「假面文化」,有點類似於大總結的反諷與省思,

看了令人拍案。

 

趙興鵬先生的「球迷情醒!職棒才能清醒!」批評台灣民眾「理盲文化」的群聚心態,「在台灣,只要涉及群眾,無理也算有理!」實在是精典的開場白。說實在的,不只群眾該自我教育、該反省、該檢討,這篇文章也對檢方查辦職棒造成重大影響後,法務部竟要在群眾壓力下,有意要地檢署認養球隊提出質疑;實在是一針見血之論。檢察官如果無法徹底將職棒打假球案辦出個成果、讓操控職棒的組頭、幕後大咖受制裁的話,法務部要各地檢署認養職棒的構想,簡直成了最不堪的遮羞布了。

 

今天,彭臺臨教授的「打假球遠因…別的不懂,只會打球」講的是職棒教育及養成問題。

 

這些文章,當然各有見解,但都發人省思。

 

想想看,才十幾二十年的時間而已,早年令人傳頌不絕,至今還常被引據談論的紅葉精神、金龍與巨人等少棒、三級棒球的風光時代,真的已成了「故事」嗎?

 

辦打假球案的,應該有看著棒球成長的中年檢調人員;看職棒打假球而狂喜後又接著狂悲的,也有經歷過那段看著三級棒球在國際爭光的社會中堅分子;甚至,親身經歷過為國爭光的職棒前輩、退役國手們,都有不同的感嘆。

 

台灣職棒出了問題,現在要治標、也要治本。

 

球員不好好打、不誠實打球,像兄弟飯店、LA new、統一、興農等大企業,就不會想要投資職棒;現在的年輕球員可曾想過?當職棒元年的元老球隊味全、三商解散球隊、退出職棒圈的時候,那是多麼令人傷痛的時刻?如果企業家一一脫手而去,職棒球員還想爭取多高的薪資呢?

 

球員習慣往好的看,吃好住好開車也要好,物欲不足,自然花費不貲。就給了不肖之人可乘之機,球隊紀律、管理一旦出了個洞,有樣學樣的球員一多,難免有隱憂。

 

制度,是球團、聯盟與球員代表(例如球員工會等)的智慧與妥協的成果,也是基本規範──對我而言,太深奧了。

 

至於檢調偵辦打假球,這當然是法律與偵查犯罪的專業。只是,一星期來的偵辦成果,雖然「牽連甚眾」,層次卻反而「向下發展」。我很想知道?除了雨刷外,還有哪些集團或哪些要角參與操控球員打假球?何時才能有針對另一波不同集團或其他剩餘集團的偵辦行動?

 

除惡務盡,不只是對球員或球團而已,對於起意操控職棒的非法分子,更不能輕饒。這些人都要受到嚴厲的懲罰。

 

但看了一星期,我很擔心。一而再、再而三的偵辦,沒有辦法除惡,卻可能讓球員在一審或最終判決前(別忘了,我國是罪刑法定主義的國家。),就已經灰頭土臉、一敗塗地,甚至,會讓我失去、或愈來愈不敢回憶:

 

以前看棒球時的那種感動。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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