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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30 11:57:24瀏覽3551|回應2|推薦64 | |
高雄高分檢公訴檢察官蔡國禎蒞庭論告時,坦言,當年,雄檢面對高捷案很多都是「選擇性辦案」。 我認識他三十年,深知他為人正直;我在高雄多年,也深知雄檢這些年如何辦案的。 我忘記了是誰說的── 國家之隆替,視司法之昌微 奸佞之乘權,因司法之衰靡 南北兩地,或許一在首都,一在邊陲;首都輿情纖細備至,是非自有公論。 邊陲,鞭長莫及,坐地可以為王,一旦得勢,鮮不濫權,每至黑白顛倒,公義蕩然。 或許,此亦人性之常,尤其在權力足以扭曲人性的情境,又乏人文薰陶時,每不自知。 哈佛大學法學院有刻文為「Veritas」之銘戒。 Veritas,希臘文,真理之意。 我常想,如同真理為建立思想體系之重要課題;公義實亦係司法體系最重要的課題。 但是,如果法律是為正義而設,那麼這幾年人們會疑惑── 正義在那裡? 法律又在那裡? 就像聖.奧古斯汀(St.Augustine,354-430)沈痛的那聲嘆息: 不公不義的司法,與強盜窩裡的強盜,有何不同?何況,強盜即使在分配贓物也要講究公平。 但是,人生無常,世事每難預料。 令人不勝唏噓的是──這幾年,一個最需要正義感的體系,卻充斥著缺乏正義感的人們,尤其是那些當家的。 就像托爾斯泰(Leo Nikolayevich Tolstoy,1828-1910)筆下那個「成功」的檢察長,伊凡.伊列區,聰明伶俐,直到死前,從未關心過別人,只關心自己的陞遷與富貴,所有的人對他而言,只是工作的對象,像物,一樣的處理掉,更別說把是非公道或人民的苦痛放在心裡……。 然而,當他躊躇滿志的時候,故事急轉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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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