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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家暴婦女!避免二度傷害!
2007/05/03 13:27:16瀏覽2484|回應3|推薦5

關懷家暴婦女!避免二度傷害!

台北市議員顏聖冠表示,針對近年來婦女家暴事件頻傳,許多受害婦女除了要忍受丈夫無情的暴力與精神虐待,但是,婦女報案或者尋求援助的管道仍然不夠,況且當受暴婦女到警察局說明案情時,很可能遭受到的是冰冷冷且官式的回答。此次遭受家暴的婦女林佳琪小姐長期受到丈夫的家暴,曾經報警求助但是得到的回答居然是「請自行舉證毆打的人犯」,甚至在警察局審訊過程中,在家暴發生後沒多久的時間只得到臥龍派出所警察一句:「如果沒辦法舉證犯人,那這次就是被白打了」請林佳琪女士要自認倒楣。

受暴婦女林佳琪女士表示,她長期受先生的家暴已經有5-6次而且每次都有驗傷單。去年(2006)因為先生栽贓女士在先生的店裡偷竊,結果臥龍派出所員警洪乙正(男性)在無搜捕令的情況下強制對她搜身,此舉動已經涉及性騷擾,且在單方面證詞下強行將她與女兒(2)帶到警察局作筆錄。此後在20061215當天,女士被先生誘騙到先生開的店裡,結果先生找了地方流氓強行將女士拖到店裡毆打,經過路人報案,臥龍派出所員警洪乙正到場時,僅以因為夫妻吵架所以也未介入營救女士,當天女士遭到8人毆打重傷,結束在醫院驗傷後,到警察局作筆錄並提告先生殺人未遂,但是臥龍派出所所長卻以因為沒有舉正是誰毆打為理由,請女士重作筆錄將殺人未遂改為傷害與恐嚇罪嫌,臥龍派出所要女士自行找出兇手此種處理程序已經讓當事人心寒,又要求女士要修改筆錄將殺人未遂的重傷害罪改為罪名較輕的傷害與恐嚇罪嫌,此舉動更突顯出受暴婦女在警察局還要面臨二度傷害,就因為疑似當時是春安期間所以有被吃案的嫌疑。

顏聖冠認為,此案,臥龍派出所必須要承擔責任,因為女士在此區已經不是第一次受到家暴才報案,但是臥龍派出所卻沒有站在保護當事人的立場,而是一再的吃案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此等心態就是對受到家暴的婦女最大的傷害。

台北市議員顏聖冠說,台北市警察局對待受暴婦女的態度令人心寒,台北市還有許多受暴的婦女,假使在第一時間報警面臨的卻是員警吃案的心態,那這樣如何能夠可以幫助受暴婦女。

顏聖冠也說,原本以為大家的觀念是:法不入家門、清官難斷家務事,但是,從家庭暴力防治法實施6年來,實際處理案件的數據來看,幾乎被害人遇有困難時第一求助的對象就是警察了。所以台北市警察局必須加強員警受理家暴事件時的態度,依據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受理案件統計顯示,婦女占犯罪被害人總數將近百分之85因此,家庭暴力案件的防治及處理已形成警政工作中越來越重要的一環,也是警政工作重要的課題之一。

最後,顏聖冠也呼籲家庭暴力事件發生時,應該是看當時受害人報案的區域作為依據,才不會導致如果受害人的戶籍是在台北縣或者桃園縣等等,就將受害人的資料轉到戶籍所在地去輔導,在這樣的制度與公文往來中,受害者反而是最辛苦的。法律是要保護好人,而不是讓受害者又要接受過多的官僚程序才能達到保護自己的目的。

附件一

當家庭暴力事件發生時,為確保被害人的安全與權益,下列事項對被害人是重要的:

一、安全第一,儘快離開現場。

二、110報警並至警察局製作筆錄(家庭暴力案件調查紀錄表),或打113向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求助。

三、至醫院驗傷並開立診斷書。

四、可以法院聲請保護令 以確保安全。

五、對暴力現場的破壞情況加以拍照、存證或對暴力行為予以蒐證,但應以安全為優先考量,必要時,報警後陪同現場蒐證。

六、尋求法律後援協助,確保自己應有的法律權益,目前民間已有許多機構可提供諮詢的服務。

七、若遭遇家庭暴力事件相關問題,可直撥婦幼保護專線1130800-024-9950800-您若是,救救我)、 外籍配偶保護諮詢專線:0800-088-8850800-您怕怕,抱抱我)、 男性關懷專線電話:0800-013-9990800-您衣衫,舊舊舊)免付費諮詢電話,詢問相關資源。

資料來源: 台北市警察局網站

想吃案?婦女遭家暴 控警不理會

更新日期:2007/05/03 14:29 記者:陳昭仁

有一名林小姐向台北市議員顏聖冠投訴,指控大安分局員警,在受理她的家暴案件時,企圖大事化小,疑似吃案,甚至警方在製作筆錄時,態度不好,造成她二次傷害,對此警局表示,報案過程一切照規定。

拿出家暴驗傷單,身上多處瘀青,甚至還有腦震盪,這名林小姐控訴,在去年年底,因為和丈夫有口角衝突,遭到毆打,結果到現場處理的員警,竟然不當作一回事。控訴人林小姐:「我在騎樓被強拖進去被打,我打110報警,110說不是已經有警員去處理了嗎?我說沒有,我現在快被打死了,有民眾報案警員有過來,我先生就向他揮揮手,說是夫妻吵架就請他走。」

面對被害人的指控,大安分局表示,一切都按照規定。大安分局臥龍所所長張文峰:「針對受傷的部分,我們都有完整詳細的筆錄記載,我們也依規定移送。」

雖然警局保證,一切合法,不過林小姐還是不能接受,而她也向丈夫提出殺人未遂的官司,就等司法還個公道。

 

市議員指警方輕忽 家暴婦女報案遭二度傷害

更新日期:2007/05/03 13:04

(中央社記者方旭台北三日電)民進黨籍北市議員顏聖冠今天與一位林小姐召開記者會,質疑林小姐遭家暴毆打,報案後卻遭警方冷處理,刻意輕忽對待,甚至要求林小姐將殺人未遂的提告改為傷害與恐嚇罪嫌,形同二度傷害。不過遭指控的臥龍派出所所長張文峰則全盤否認,強調當天全程有錄音錄影,被害人也有律師陪同。

面對雙方各說各話,受邀出席的北市家暴防治中心主任童富泉則說,當事人自覺受家暴或生命受威脅,當然應該盡速報案處理,尋求協助。無論警方或社工處理個案時,也必須抱持相信、協助立場,避免質疑,案情的判斷應該交由司法系統處理。

他也建議,家暴受害人除可善用一一三婦幼保護專線,由專業社服人員提供諮詢協助外,警方處理相關案件,也應該把當事人隔離問訊,避免相互干擾。

顏聖冠今天召開記者會,與林小姐一同質疑警方處置不當。林小姐也說,她長期受到家暴,每次都有驗傷單,身上傷痕累累。之前還一度被先生開設的機車店栽贓偷竊,指控她偷走二十多把重型機車鑰匙,一名臥龍派出所洪姓員警到場在無搜索令情況下對她搜身,還把她強行帶回做筆錄;最後以判決不起訴處分成立。

林小姐說,去年十二月,她被誘騙到先生開設店中,結果被八人圍毆;報案時,臥龍派出所所長張文峰不但要她指認出八人的姓名,還要她把提告改為較輕的傷害、恐嚇罪嫌,讓她相當心寒。顏聖冠則批評,此舉如同二度傷害,也有吃案之嫌。

張文峰除強調並無相關指控情事發生,同時全程錄音錄影外,也說相關家暴指控已是第三度提出,當場受害者也已聯絡律師到場處理。目前相關案件已正式移送,進入法律程序,警方也不便發言。960503

北市議員批臥龍派出所 疑似壓案 警否認

更新日期:2007/05/03 13:30

台北市有一名林姓婦女,長期受到丈夫家暴,這名受暴婦女,在家暴過程中,曾經到台北市臥龍派出所報案,卻遭到員警二度傷害,不僅沒有立即處理家暴,還要求自行舉證,台北市議員顏聖冠質疑,臥龍派出所疑似壓案,臥龍派出所則表示,沒有這回事,全案已經進入司法調查。(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一名長期受到家暴的林姓婦女指控,她的丈夫不僅長期對她施暴,還一度栽贓她在她先生的店裡偷竊,結果一名臥龍派出所的員警洪乙正,在沒有搜索令的情況下,對她徒手搜身,另外去年12月還有一次,她丈夫找了地方流氓,把林姓婦人拖到店裡毆打,經過路人報案,臥龍派出所只有以夫妻吵架為理由沒有營救,說到這,林姓婦人到現在還是相當恐懼。林姓婦人說,當時她遭到八個人毆打,到醫院驗傷之後,到警察局提告她先生殺人未遂,不過臥龍派出所所長,卻以沒有舉證是誰毆打為理由,請她重作筆錄將殺人未遂改為傷害或恐嚇,台北市議員顏聖冠質疑,臥龍派出所壓案,對此,派出所所長張文峰表示,這個案子已經當天移送,目前進入司法程序,至於有員警處理家暴案時,有不妥的地方,也會內部要求改善。

沒舉證,就被白打 二度傷害受暴婦  2007.05.04
【聯合報/記者楊芷茜/台北報導】

遭受家庭暴力的林姓婦人昨天指控報案過程中,北市大安警分局臥龍派出所警員口出穢言、放縱現行犯,沒有同理心,令她深感社會不公,嚴重遭受二度傷害。

出席記者會的臥龍派出所所長張文峰表示,員警言行若確有不當之處,一定接受申訴,著手調查,未來會加強基層員警教育訓練過程,避免警員與報案者之間產生不必要的誤會。

林姓女子昨天帶著驗傷單和41天的住院證明,在市議員顏聖冠陪同下在議會舉行記者會。

她指控,去年12月遭到先生及多名員工集體圍毆,她趁隙向臥龍派出所報案時,員警卻態度消極,而且未及時扣留犯案者,還說「如果沒辦法舉證犯人,那這次就是被白打了」的風涼話,令她感到報案過程中受到二度傷害。

顏聖冠表示,派出所員警沒有站在當事人的立場為受暴婦女著想,反而使受害者在報案過程中飽受嘲諷、指責,「態度令人心寒」。

北市婦幼警察隊去年委託蓋洛普公司針對94年北市家暴案件受害者進行電話訪問,也發現600件有效樣本中,高達24%受訪者對於警員勸說「床頭吵、床尾和」或「夫妻要以和為貴」,感到「非常不滿意」,並深覺受到二度傷害。

婦幼隊表示,接到許多受訪婦女反映,最怕聽到警員嘲諷「怎麼又是妳」,或責怪說「什麼證據都沒有,我要怎麼辦案」。

為避免溝通不良產生誤會,婦幼隊已加強安排教育訓練課程,協助警員學習問話技巧、報案流程、蒐證方式等,降低警員因經驗不足而疏忽辦案的情形。

現代婦女基金會及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童富泉都指出,雖然基層員警流動率很高,警務工作相當繁忙,但仍深切希望警方能從「同理心」出發,告訴受暴婦女如何有效蒐證或尋求協助,而非動不動就說出「報案也沒有用啦」、「看起來不像真的喔」的不當話語。

【2007/05/04 聯合報】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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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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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懷家暴婦女
2007/05/10 23:25
往事不堪回首,曾是受害者的 Reed 感同身受!
敬請人道支援 我卓越不群的母親

八旬阿嬤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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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社會問題
2007/05/07 06:39
如果政府的道德是好的﹐那麼社會的問題也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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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的遭遇可以避免
2007/05/03 17:26

家庭暴力衍生出種種社會問題

研究顯示 在遭受家庭暴力比較嚴重的家庭里走出來的孩子

往往比較敏感和脆弱

我認為

首先要提高婦女的社會地位 這表現在經濟獨立方面 經濟決定地位

其次 救助機制要健全 對于受害婦女 應該有專門機構進行幫助

再次 加強教育 教育丈夫多關心妻子 對于“男女平等”的概念 也應該深入

關注問題很好

議員就應該關注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