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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31 20:21:36瀏覽367|回應0|推薦2 | |
更新日期: 2008/01/31 15:37記者王宗銘台北報導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陣營31日下午公佈馬本人護照內頁影本指出,馬英九從1990年7月獲發「非移民簽證」並使用前往美國,就可以證明所曾持有之綠卡已經失效。針對對手質疑馬英九曾年年出國「去美國」以維持綠卡資格,馬陣營說,護照資料並不能說明馬出境後去哪個國家。馬英九本人今天下午並未出面說明。 謝長廷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指稱馬英九自1977年8月26日在紐約取得綠卡後,每年都利用開會考察名義前往美國,去美國坐移民監,並認為綠卡至今仍然有效。馬英九上午並未立即回應,下午則由競選總部發言人羅智強宣讀聲明,並公布護照出境紀錄資料以及美簽申請的使用紀錄。 馬陣營發言人羅智強說,馬英九從1992年11月27日到1994年2月8日期間未曾有出境紀錄,根據美國聯邦行政法典規定,就算具有永久居留權,離開美國超過1年以上,永久居留權就失效,由此可以證明馬英九綠卡已經失效。 羅智強還說,雖然馬英九在1985年到1992年之間,每年都有出國,但根據出入境管理局的紀錄中,並未註明入境國家,因此出國並不等於去美國。 馬陣營另一位發言人王郁琦也舉證指出,馬英九從1990年7月使用非移民簽證前往美國,也可以證明所曾持有之綠卡已經失效。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131/17/stxz.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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