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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9 12:46:43瀏覽703|回應0|推薦1 | |
更新日期: 2008/01/29 11:39曾國華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到底有沒有放棄「綠卡」,引發誠信爭議。中華民國移民商業同業公會美國移民事務委員會召集人朱樹櫻表示,依照美國移民法的規定,持綠卡離開美國的民眾,如果時間超過1年以上,綠卡大致都會被視為失效;因此馬英九如果多年都沒有回美國,甚至再入境時是申請非移民簽証,那馬英九已經等同放棄綠卡。 移民公會表示,依照美國移民法的規定,綠卡持有人如果待在美國以外地區超過1年,就被視為自動放棄綠卡。而依據馬英九的說法,如果他已經多年沒有回美國,甚至日後入境美國是申請非移民簽証,那馬英九的確已經等同放棄綠卡。移民公會美國事務委員會召集人朱樹櫻說:『拿綠卡的人應該要住在美國,對不對,可是我現在拿綠卡,拿了20年、10年,我都沒有回美國,其實你這張綠卡已經失效了,祗是你曾經擁有這個資格,那當你在辦理非移民簽証的時候,你要告訴移民官我以前有辦過綠卡,但是都沒有回去,那移民官可能會認為它失效,或再核發一個非移民簽証,那當他核發非移民簽証時,就非常的確定,他已經不再具有綠卡的資格了。』 朱樹櫻說,一般而言,放棄綠卡的確需要到美國在台協會填表,不過一旦民眾到美國在台協會申請非移民簽証,在台協會絕對會先行確認申請人,是否已經放棄綠卡,才會核發新的簽証;因為美國移民法規定,申請人絕對不能同時擁有非移民簽証和綠卡的身份。 因此依照馬英九的說法,馬英九的確已經放棄綠卡,不具美國永久居留的身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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