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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1/23 19:31:30瀏覽414|回應0|推薦0 | |
| 《十住毗婆沙論》:「世間有四種人:一者、自利,二者、利他,三者、共利,四者、不共利。」
這裡說到四種人,其中以「共利者,能行慈悲饒益於他,名為上人。」也就是說能夠自利利他是上等人。 但我們注意一下這裡所謂「共利」的定義,是強調「能行慈悲饒益於他」。 換句話說,所謂的共利是以利他為先,從利他當中自己也稍微獲得一利益。 譬如說,你灑香水給別人,自己也沾到了。這樣子利他,自己也獲益。 厚觀法師《福慧集一》福嚴精舍出版,頁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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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創作|散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