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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8 12:34:15瀏覽918|回應0|推薦0 | |
話說 前陣子晚會 有個學生在被我告誡不可在晚會吃棒棒糖後 依然故我 無視於導師的目光 繼續與同學開心地聊天 突然這位同學在我走到那一區時 以怪罪的口吻對我說~ 老師 你昨天應該要報案的? 我當下著實覺得錯愕!? 心想,是這樣嗎? 還好,遇到教官 她細心地解說 類似像昨日掉錢事件 一般來說 學生並不會報案 因為對警方來說 找出竊賊的機率並不高 而且 若要報案 是當事人得自己親自到警局做筆錄 老師無法 代替報案 看來藉此又多學會了一件事~ 真的是~多一事 長一智 班上的學生 應該也有很多人 並不知道要親自去報案吧! 藉著班會 機會教育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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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校園筆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