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 台灣的卡奴夢魘終於擺脫,但整個金融體系的生態也同時進入另一個境界,是福是禍,仍然難料。 經過徐中雄、郭林勇兩位立委不屈不撓、有戰略也有戰術的努力奔走,在卡債風暴爆發一年之後便催生出破產法實施65年以來頭一部適用於自然人的破產機制,對人權的保障大為提升,讓許多走投無路的卡奴有重獲新生的機會,亦將迫使台灣的銀行以更穩健而合理的方式經營放款業務,的確值得大書特書。 不過這一套「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由於附有為期九個月的日出條款,最快要到明年3月才會正式實施,銀行會不會加速不當催收?這種欠債卻不必依約還錢的新法一出,許多銀行業人士也擔心會發生道德風險,不肖之士會藉此故意訛詐錢財。同時,銀行的放款態度必定大為緊縮,因而大家都擔心地下錢莊會乘勢再度坐大,讓許多剛從卡債的狼吻之下脫逃的小民被送進虎口。 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銀行放款態度的轉變。由於依清償條例,無擔保或無優先權債務總額在1,200萬元以下的卡債或消費性借貸債務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請「更生程序」,爭取降利或減款、拉長償還期間最高至八年;因此許多銀行目前已開始壓縮信用卡及無擔保放款的額度,外商銀行更將信用卡的利率重新拉高到20%的上限,至於隨時可以無擔保動支現金的現金卡則幾乎已經全面停發。 據估計,卡奴之中有四至六成,是因借貸周轉資金、投資失利、遭逢巨大變故或失業、裁員而以雙卡的信用額度濟急,總積欠金額高達數千億;則當銀行將信用貸放的窗口幾乎完全關閉,未來急需資金者勢將求告無門,以高利貸吸血、逼人走上絕路的地下錢莊,就成為他們唯一的去處。 地下錢莊的可怕不僅在於其以日計息,不數月本金即可翻上一番,更可怕的是,他們本就生存在法外世界,公權力根本無用武之地,以黑道逼債乃是其正常經營手法;則這幾十萬不在政府統計範圍之內,其命運可怖於卡奴百倍的小市民,又將向何處求告? 銀行設陷阱誘殺卡奴的罪孽尚未消,現在又以過當的反應藉政府授與他們的特權驅趕那些待宰的羔羊進入虎口,實在不可姑息諒宥。今天之所以造成數十萬卡奴哀哀求告,立法委員快速通過債務清償條例,其根本原因都在於過去幾年銀行為爭逐合法的高利貸,不問信用好壞,一概索取18%至20%的循環利息,甚至還故意提前計息、複利計算;更為擴大利基,不問稚子、老人、重殘無力謀生者,一律大方發卡,申請一卡發給十卡,滿街擺攤以獎品、獎金隨機誘人,還唯恐持卡人不瘋狂刷卡,不僅給予遠超出其收入數十倍的額度,高額刷卡並有獎賞紅利。 數十萬卡奴掉入陷阱,固然無能的主管機關閉眼不管,坐令銀行胡作非為難辭其咎;但昧著良心蠱惑善良百姓入其彀中的銀行負責人及其幫凶,才是主要的劊子手。 如今倘因過去的妄為闖禍,忽然又關起大門,將貸款者驅入虎口,反應顯然過當。其實,一個健全而有效的銀行經營者,面對這個在先進國家早已有之的破產機制,大有正確的因應之道。包括: 第一,從嚴審核客戶的信用;目前聯合徵信中心的客戶債信評等已做到可以無時差同步提供,稍用點心,絕不可能出現承擔不了的過高風險。 第二,適當的徵信資料,配合放款額度與借款人收入倍數的適當管制,絕大部分放款的風險都能做合理的計算;再據以核定相當的差別放款利率以涵蓋風險貼水,則銀行的貸放業務必然有利可圖。切莫因噎廢食,反而害人害己。 第三,針對信用良好的客戶給予低放款利率以刺激其需求,面對高風險客戶要求高風險貼水以彌補損失,這是最基本的放款準則;依此而行,前述那些一時急需而向銀行求助者,其中甚多不應饗以閉門之羹。不過,針對已達放款利率上限仍不足以支應其高風險的客戶,銀行業者應向主管機關乃至立法院爭取放寬利率空間,以解決這些客戶的籌款問題。就今天立院可在一年之內通過債務清償條例,為卡奴找出生路的氣氛,迫在眉睫的數十萬人投入地下錢莊的風險,也應能為他們安排合法也合理的出路。 卡奴風暴衝擊出債務清償條例,讓台灣往上提升;希望銀行能在驚慌失措之後,以正確的態度面對新的環境,讓台灣的銀行也大幅向上提升。 【2007-06-12/經濟日報/A2版/財經要聞】 |